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負責組織實施常德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常德市管理和主管常德市市容環境衛生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地區:常德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單位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直屬單位,

單位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管責任。負責市容環境衛生、戶外廣告設定、城區經營占道和公益活動占道的管理;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三)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質氣體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9個內設科室和1個直屬執法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四)法制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制止違法建設行為和拆除違法建築工作。
(五)行政許可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規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市容環境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六)市容環衛管理科(市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環境衛生行業管理,組織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衛生城市創建鞏固工作;負責市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制止違章設定廣告行為;負責城區經營占道、公益活動占道管理,制止違章占道行為;負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許可事項許可前的調研、論證工作。
(七)執法監督科
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務落實、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受理城管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舉報、申訴並及時回復。
(八)考核評價科
負責擬訂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評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部門、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柳葉湖旅遊度假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管委會和其他縣市區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評比工作。
(九)監督指揮中心
負責運用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做好市城區城管工作中各類問題的現場信息採集、分類和立案工作;負責向市、區兩級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單位發出城管案件執行指令,並督促落實;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和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設、維護。
(十)直屬大隊
負責組織協調重大行政執法活動;負責城市管理跨區域行政執法;負責戶外廣告行政執法;負責武陵區主次幹道(新城區除外)經營占道、公益活動占道執法。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專項編制為68名(不含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武陵分局、德山分局、柳葉湖分局行政執法專項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工會主席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直屬大隊大隊長、直屬大隊教導員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直屬大隊副大隊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42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加掛市城市管理局牌子(簡稱市城管局)。
(二)管理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常德火車站廣場管理處。
(三)市城區公共客運管理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管理調整為市交通運輸局管理。
(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武陵分局、德山分局、柳葉湖分局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單位

1、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2、火車站廣場管理處
3、市商業步行城管理辦公室
4、市城管執法局武陵分局
5、市城管執法局德山分局
6、市城管執法局柳葉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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