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常州市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3月26日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文號 國辦發〔2013〕24號 日期 2013年3...
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4〕29號),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管理,更名為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組織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參與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
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常州市武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落實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 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 性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
(八)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九)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3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食品...
常州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及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又...
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常州市鐘樓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區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
(七)負責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以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九)負責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機構設定與職能 機構設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國務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明確如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負責對藥品(包括中...
二、主要職責(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八)指導縣(區)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九)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承擔藥學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考試和藥學繼續教育有關工作。(十)承辦市政府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24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內設機構 (一)辦公...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封丘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是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9月25日印發的一份通知。 中文名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封丘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
(六)負責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許可證的核發及管理;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登記,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根據授權辦理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和特殊藥品購用手續;接受省局委託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核發及管理。(七)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按規定...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山東省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
關於印發《大連市甘井子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引言 編輯 語音 根據《中共大連市委辦公廳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井子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09〕28號),設立大連市甘井子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青海省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組建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青政〔2013〕41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3〕48號),設立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廳局級),掛重慶市食...
(十)指導縣級市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十一)貫徹實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5個內設機構,其中:綜合處室8個(與市衛生局合署),業務處室7個。均為正科級建制。(一)綜合處室 1.辦公室(...
(十五)負責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應急和新聞宣傳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十六)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知識產權局。(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公文處理、會議會務等工作...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133號)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市級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01〕7號)的規定,保留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交給江蘇省常州藥品監督管理局藥政、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