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發布單位: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
常州市工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全系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派出機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工商局簡介 根據《江蘇省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機構改革指導意見》(蘇編辦[2002]154號、蘇工商人[2002]263號)的規定,常州工商局主要職責如下:(...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常州市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一、職責調整(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機構概況 根據《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原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以及市知識產權局產權管理職責、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相關職責和市商務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參與反壟斷調查相關職責進行了整合,保留市...
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常州市鐘樓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區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國家依法賦予行政權力的行政執法機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簡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級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行政轄區內的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對同級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
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4〕29號),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地方政府管理,更名為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常州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4〕29號),組建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下放的職責...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株發〔2015〕8號)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株洲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株發〔2015〕9號),設立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
常州市各級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及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經濟社會又...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4〕16號),設立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發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法律法規依據 山東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 ...
負責組織或參與制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負責市局受理的內資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經濟組織的登記註冊工作;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授權,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地區)企業承包工程、承包經營管理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經營活動的登記註冊工作;進...
(十一)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機構編制、人事、財務、審計及紀檢監察等工作。(十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10、依法組織監管全市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11、管理全市工商系統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12、完成市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3個處(室)和政治部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廣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穗字〔2009〕11號),設立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簡稱市工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委。下屬機構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18個分局和1個經濟檢查總隊:授權機構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函》(滬工商法 (2013) 421 號)明確:“根據市委、市政府改革完善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有關意見,浦東新區工商分局...
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5號),市城市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牌子。職能調整 (一)原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承擔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職責劃入市城市管理局。(二)牽頭扎口和綜合協調全市...
聯繫單位:九台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高新開發區分局。內設機構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 14 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以及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衛、保密、檔案、文印、信訪等工作;組織全...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文書檔案、信息、新聞宣傳、綜合統計、機要、保密、信訪、行政事務管理、會議組織和機關安全保衛;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全市系統服裝、裝備等工作。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研究擬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協助局領導...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人員編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編制8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3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2名。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4個職能處室:辦公室 負責機關...
(3)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查處無照經營及開展相關整治行動;(4)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辦公室的工作;(5)承辦市局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八)外資科 科室職能:(1)負責在國家工商總局授權登記範圍核心準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從事承包工程和承包或受委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
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前言 編輯 語音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運城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晉字〔2014〕44號)和中共運城市委辦公廳、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運城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運辦發〔2014〕43號),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