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常發〔2010〕5號),市城市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 位置: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
- 性質:政府機關
- 負責人:吳建榮
職能調整
(二)牽頭扎口和綜合協調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協調、督查和考核,促進城市長效管理;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運營監管。
主要職責
(二)根據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我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髮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對城市生活垃圾(建築渣土)、糞便等廢棄物的收集、轉運、處理及綜合利用等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進行統一規劃;扎口負責城市夜景燈光、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
(三)編制和下達年度城市管理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城市管理建設工程計畫,並負責資金的監督使用;負責城市管理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
(四)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和監督。牽頭負責全市市容環境的綜合治理;負責市區大型環衛設施和生活垃圾、糞便終端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夜景燈光、戶外廣告設定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相關城市管理事項的行政許可。
(五)負責道路清掃保潔(建築渣土)等作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規劃中涉及市容和環境衛生項目的論證;參與新建住宅小區、城市道路、臨街建築物、市場設定及建設的方案論證、竣工交接驗收工作。
(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具有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職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管理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對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進行監督、協調、考核,對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進行業務指導。
(七)綜合協調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城市長效綜合管理的考核和評價辦法,並對各區、市相關責任部門(單位)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平台的建設及系統運行和管理維護;牽頭負責協調處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點、難點問題。
(八)負責城市管理的理論研究、宣傳教育和信息交流、人員培訓及各項競賽工作。
(九)負責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套用。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及分工
內設機構
計畫財務處
宣傳教育處
受理指揮處
監督考評處
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