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律法

【希伯來律法】(Hebrew Law)指《摩西五經》收錄的大批律法條文及其所含的法制觀念。產生於公元前13至前5世紀,系由摩西首創“十誡”,後經歷代帝王、祭司的修訂、擴充而成。在形成過程中受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的很大影響,也從埃及、亞述、波斯等國的古代律法中吸取了養料。但影響最大的,還是希伯來人的宗教思想和社會生活。內容涉及《舊約》時代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主要包括希伯來人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神職人員的特權與職責,所有權,債務,婚姻、家庭與繼承,犯罪與刑罰,審判機構與訴訟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希伯來律法
  • 外文名:Hebrew Law
一些聖經學者認為,希伯來律法的形成與發展經歷了3個主要階段:
1、摩西時期(公元前13世紀前後)。摩西在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去西奈半島途中,以上帝耶和華的名義頒布最早的十誡與其他律例,團結了希伯來民族的各支派,為取得進占迦南的勝利奠定了可靠的基礎。
2、王國時期(公元前11—公元前6世紀)。統一王國時期希伯來民族興旺發達,但所羅門王死、南北分裂之後,王公貴族驕奢淫逸,人民怨聲載道,國內形勢日趨緊張,外族乘虛而入。公元前722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所滅,猶大王國也危在旦夕。當權者於是開始調整內政,修改律法,放寬對平民百姓和奴隸的壓迫,以求緩和國內日趨緊張的階級矛盾,從而產生了著名的申命記法典。
3、祭司時期(公元前6—公元前5世紀)。希伯來人被擄時期之後,自巴比倫歸回,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下建立起神權政體,由祭司擔任行政和宗教職務,形成教政合一的希伯來社團。祭司門為鞏固其統治,抵制外族文化的滲透,特別重視律法的制約作用。大批文士,律法師收集和編纂歷代留存的各種文獻,編成《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5卷書即“摩西五經”,“摩西五經”大約在公元前400年祭司以斯拉時代正式定為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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