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設區市根據《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市級指南)開展《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以下簡稱市級規劃)的編制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
- 發布單位: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8月,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設區市根據《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市級指南)開展《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以下簡稱市級規劃)的編制工作。
2021年8月,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做好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海各設區市根據《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以下簡稱市級指南)開展《市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以...
第十二條 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遵循國土空間規劃,落實國家、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要求,符合生態保護紅線、海洋功能區劃,並與有關專項規劃相銜接。第十三條 編制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根據生態環境和資源承載力、開發...
第九條 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並與旅遊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沿海防護林規劃、綜合交通規劃、海堤建設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編制海岸帶保護...
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海域管理、海岸線管理、生態保護的有關規定。第二章 保護與利用 第八條 本市對海岸帶依法實行分類保護與利用。根據海岸帶自然資源條件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分為嚴格保護區、限制開發區和最佳化利用...
第十條海岸帶生態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是海岸帶保護的基本依據。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項規劃落實;海岸帶範圍內的生態保護及開發利用活動,應當符合專項規劃的要求。第十一條編制海岸帶生態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應當...
本條例所稱海岸線,是指平均大潮高潮時水陸分界的痕跡線,以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準。第四條 海岸帶的保護、利用與管理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科學規劃、海陸統籌、綠色發展、綜合管理的原則。第五條 市、沿海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岸帶...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海岸帶範圍內化工園區和化工重點監控點產業規劃的實施、指導、考核和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布局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發展指導,以及其他與海岸帶保護有關的法定職責...
編制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應當通過座談會、論證會、公示規劃草案等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程式報批和備案。第十一條 編制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
(一)高水平保護利用海洋資源 1.加強海洋資源空間管控 堅持陸海統籌,統籌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布局、資源供給、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編制上海市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推進基於生態系統的海岸帶綜合管理。實施海岸...
海岸帶保護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海岸帶保護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海岸帶資源調查、確權登記、規劃以及海岸線向陸一側海岸帶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
第十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海岸帶資源環境狀況和承載能力、開發利用適宜性評價結果,組織編制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專項規劃,經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編制海岸帶綜合保護...
第四條 市、沿海縣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岸帶保護工作的統一領導,將海岸帶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的協調機制,解決海岸帶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海洋...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省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統籌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布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三條控制線,加強海岸線分類管控,統籌海岸帶開發利用活動。沿海市、縣、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依據...
第十二條 市海洋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市規劃國土部門根據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海域使用規劃和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重點海域詳細規劃,作為重點海域具體項目審批的規劃依據。重點海域詳細規劃應當明確用海性質、環境保護要求、海上建(...
第一條 為加強海岸帶的綜合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海岸帶,保障海岸帶的可持續利用,根據《遼寧海岸帶保護和利用規劃》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海岸帶範圍內從事保護治理、開發利用及其他活動的...
中新社廣州11月28日電 (索有為 郭興民)記者28日從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稱《規劃》)已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洋局聯合印發實施,該《規劃》是中國首個省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及沿海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將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解決海岸帶保護與利用工作中的...
(一) 明確海岸線退讓標準。我市以往的岸線退讓標準主要為河岸線的退讓標準,缺少海岸線退讓管控標準,《辦法》第六條,根據《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規定,並進一步細化規定不同類型海岸線的退讓標準。(二) 提高河岸線...
三、將第七條第一款改為第七條,修改為:“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規劃是國土空間規劃的專項規劃。“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國土空間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沿海市...
被納入國家“5級3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按照“兩空間內部一紅線”管理要求,提出了基於生態系統的全國無居民海島分類分區方案、海島用途分類及其管控規則,相關研究成果被納入《省級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等規範性檔案...
三、將第七條第一款改為第七條,修改為:“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規劃是國土空間規劃的專項規劃。“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國土空間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沿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