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

《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是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8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和《省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的通知》(蘇政發〔2017〕16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和意義
土地調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當前我市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健全土地調查、監測和統計制度,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工作,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是我市著力增創發展新優勢,種好常州幸福樹,奮力把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推向深入的客觀要求;是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夯實自然資源調查基礎和推進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舉措;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巨觀調控、推進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服務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的基本前提。
二、調查內容和任務
(一)調查內容。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對象是我市轄區內陸地國土。調查內容主要為:全市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推進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調查,以點帶面推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調查時,應當重點調查永久基本農田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二)調查任務。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以轄市(區)為基本單位,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開展土地權屬調查,結合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將城鎮國有建設用地範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對發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全面開展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紮實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加快全市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具體實現形式;結合生態文明建設和自然資源體制改革,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調查,推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包括耕地細化調查、批准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以及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和耕地分等定級調查評價;開展土地利用資料庫建設,組織建設土地調查資料庫和專項資料庫,建立土地調查數據及專項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台;成果匯總,包括數據匯總、成果分析、數據成果製作與圖件編制。
三、調查時間安排
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
2018年第一季度,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完成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工作,完成方案編制、宣傳動員等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資料庫建設工作,做好2018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統籌和銜接。
2019年3月至12月,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等工作,開展2019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將數據統一到12月31日調查標準時點。
2020年,根據工作進展,適時啟動數據分析、報告編制、圖件編制等工作,做好調查成果的驗收準備。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20年起,逐年開展新一輪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維持第三次土地調查數據現勢性。
四、調查組織實施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工作。
為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市土地調查工作,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全市土地調查工作的日常事項,具體組織實施調查工作。其中,涉及調查業務指導和檢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涉及數據統計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統計局負責處理;涉及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方面的工作由各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分中心)負責完成。市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五、調查經費保障
本次土地調查經費由市財政和各轄市、區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分擔。市財政局具體落實市本級調查經費;各轄市、區要多方籌措,統籌安排,將土地調查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六、調查工作要求
市和各轄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調查隊伍的監管和培訓工作。各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按時報送調查數據,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數據,不得拒報、遲報。調查成果要按程式逐級匯總上報。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全面深入宣傳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市政府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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