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是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8年
《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是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市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的通知》是2018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和《省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調...
《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衡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衡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做好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
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是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8月11日印發 的通知.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為全面掌握我市土壤資源狀況,強化對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生態...
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負責普查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問題研究和決策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
關於印發《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的通知於 2018年1月11日由國土資源部公開發布。通知發布 國土調查辦發〔20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央軍委...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的通知》(鄂政發〔2015〕61號)檔案精神,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市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市情市力調查,...
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國土三調”)已摸清耕地數量的基礎上,迫切需要開展土壤三普工作,實施耕地的“全面體檢”。(二)開展土壤三普是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
是在全國或地區範圍內,有統一組織領導,按統一調查規程,由下而上逐級實施土壤調查、製圖,編制匯總土壤資料和成果驗收的過程。2022年2月訊息,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決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
普查所需電子地圖和提供地理信息技術支撐方面的事項,由市城鄉規劃局負責和協調;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市質監局負責和協調;普查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遙感測量事項,由國統內江調查隊負責和協調;市委農工委和民政、司法、國土、農業、...
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峨眉山景區、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全...
徐振坤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周漢奎省水利廳副廳長 洪石省林業廳總工程師 邵明義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經建新省農墾局紀檢組長 蔡受清省統計局副局長 李剛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副總隊長 王正懷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視員 黃義敏省軍區後勤部...
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建立資料庫和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地籍檔案數位化;建立地籍成果動態更新機制,以土地登記為切入點,動態更新地籍調查成果資料,逐步實現土地登記資料網上實時...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5〕54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建立北京市國有自然資源報告工作制度,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確權、配置、評價、監督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加強推進農村土地管理改革。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村地區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強化區級管規劃、管...
副組長:王 巍 縣政府辦公室 鮑園存 縣統計局 薛 波 國家統計局寧海調查隊 成 員:顧一冰 縣委宣傳部 吳 冰 縣農辦 應必越 縣發改局 潘海明 縣民政局 吳光水 縣司法局 丁建華 縣財政局 華昭君 縣國土資源局 蘇桂...
要加強與林草主管部門的溝通,按照《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明確林地管理邊界 規範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3號)要求,及時轉送部下發的地類變化信息中涉及林地、草地、濕地的監測圖...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06〕38號)精神,為切實搞好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確保如期完成土地調查各項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的通知 發布單位 ...
對在農業普查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被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應履行保密義務。七、我市各級農業普查機構接受社會各界對農業普查的諮詢以及對農業普查中單位和個人違法行為的檢舉和監督。特此公告。樂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4號 ...
國務院決定於2016年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15〕54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達市府發〔2015〕39號)要求,為切實開展...
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發[2006]2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26號)以及市人民政府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開展被征地農民情況調查工作的...
《上海市土地調查實施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於2017年6月29日印發。辦法發布 關於印發《上海市土地調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滬規土資籍規〔2017〕395號 各區規土局: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土地調查實施...
土壤普查是一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
五、經濟普查機構及其普查人員依法享有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的職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對在經濟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被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普查獲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經濟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我省近期將對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一次系統全面的評價,並開展規劃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省級和西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
不得出讓房地產開發用地,城市規劃部門要嚴格依據經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明確向社會公開擬出讓地塊的空間範圍、用途、容積率、建設密度、綠地率等規劃條件,國土部門必須組織完成擬出讓宗地的地籍調查和地價評估,委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