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是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2年8月11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11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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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為全面掌握我市土壤資源狀況,強化對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支撐,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35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對象與內容
(一)普查對象。主要為全市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二)普查內容。主要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其中:性狀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層樣品採集、理化和生物性狀指標分析化驗等;類型普查包括對主要土壤類型的剖面挖掘觀測、採樣化驗等;立地條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等;利用狀況普查包括基礎設施條件、植被類型等。
二、時間安排
普查時間為2022年至2025年,共劃分3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2022年)。成立市、縣第三次土壤普查組織機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借鑑省上今年在蘭州市榆中縣開展普查試點及蘭州、金昌、酒泉、張掖、武威、白銀6市18個縣市區鹽鹼地普查的經驗做法,編制我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實施方案。
(二)第二階段(2023年—2024年)。組織開展多層級技術實訓指導,以縣為單位組織專業隊伍完成外業實地調查採樣和內業樣品製備、測試化驗等任務,形成階段性普查成果。鼓勵有條件的縣積極建設土壤普查資料庫和樣品庫。
(三)第三階段(2025年)。組織開展土壤基礎數據、土壤剖面調查數據和標本、土壤利用數據審核、匯總、分析,形成普查基本數據。依託專業製圖機構,繪製土壤屬性圖件,完成普查成果驗收、匯交與總結,建成土壤普查資料庫和樣品庫,全面總結普查工作,並完成全市耕地質量報告和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要求,成立平涼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土壤普查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區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物資保障等。各縣(市、區)要結合各自實際,編制本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實施方案,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嚴格質量管理。各縣(市、區)要建立普查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和普查數據追溯機制,加強樣點校核和採樣、測試、匯總等環節全過程監管,加強抽查覆核和專家評估。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採集報送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弄虛作假和篡改普查數據。要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並落實普查工作保密責任制,確保普查信息安全。
(三)強化經費保障。根據市、縣承擔的普查任務,普查經費由地方財政承擔落實。市、縣負責本區域的外業調查採樣、內業測試化驗、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數據分析和成果匯總等經費。各縣(市、區)要根據工作進度安排,細化預算計畫,將經費納入相應年度預算予以足額保障,並加強監督審計,可按照規定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普查工作。
(四)加大宣傳引導。各縣(市、區)及市直有關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大力宣傳普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開展情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並認真做好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