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縣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

2021年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設立五年過渡期的第一年。主要工作任務是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集中資源開展脫貧攻堅,轉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中央、省、州有關決策部署和各級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東縣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巴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
  • 發布時間:2021年6月7日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健全防止返貧常態化動態監測幫扶機制。完善穩定脫貧“331”工作體系,緊盯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動態監測幫扶。結合農戶主動申報情況,“尖刀班”每季度開展一次全覆蓋入戶走訪排查,鄉鎮及時進行集中研判,行業部門同步開展信息比對,及時對監測發現的致貧返貧戶建檔立卡,由“尖刀班”對其按照脫貧攻堅期內建檔立卡貧困戶幫扶政策制定“一戶一策”精準幫扶措施,確定“尖刀班”結對幫扶責任人,實行精準幫扶脫貧。(牽頭單位:縣鄉村振興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黨委政府)
2.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將集中安置點納入基層農村(社區)格線化管理,推動全縣25個200人以上的安置點設定管理中心或服務站,做到“五有”,即有專班專人、有管理制度、有運行機制、有辦公場所、有經費來源。集中安置點道路、供電、自來水、垃圾污水處理、消防等基礎設施配套到位,根據需要建設衛生室、紅白喜事專用場地、公墓等公共服務場所。實現34個50戶以上安置點扶貧車間(扶貧工廠)建設全覆蓋。利用扶貧車間、產業基地、旅遊景區、公益性崗位、點對點服務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點及分散安置戶發展種養業和組織務工的力度。對有勞動能力的搬遷民眾開展有針對性的產業、就業、創業技術技能培訓,提高穩定脫貧能力。(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農村低保向以農業生產或務工收入為主的家庭中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勞動能力的重病、重殘和高齡老人等重點對象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組成的家庭、一個勞動力養活多個家庭成員的家庭傾斜。調整全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加強對農村低保、特困人員等救助對象的動態管理,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的農村低保家庭應及時退出,處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家庭應及時納入,加大對享受低保後生活仍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對象臨時救助力度。(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縣婦聯、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4.強化扶貧產業基地後續管護。完善產業後續管護機制,引導市場主體、民眾及時開展產業基地管護。開展鄉鎮領導到田塊、農業技術人員到田塊、“尖刀班”到田塊、市場主體到田塊、產業後續管護大比武活動的後續管護。對品種不適合的小水果、土壤偏鹼不適宜種植茶葉的地塊,及時改種、補種。新發展產業要引進良種,外引的品種要先試驗再推廣,不得盲目大面積發展。加強農業農村統計工作,配齊配強農業農村統計調查工作人員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統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5.落實村級公益設施管護機制。加強農村道路、飲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廁、環衛、文體等公益設施管護,全面建立“誰受益、誰管護”的村民自主管護機制。設定一批基礎設施管護公益崗位,細化管護責任,實行績效考核和動態管理,優先安排本村返貧致貧或有返貧致貧風險的低收入家庭勞動力就業。(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建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城管執法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6.強化駐村幫扶。按照“大穩定、小調整”原則,將精準扶貧“尖刀班”轉化為鄉村振興“尖刀班”,實現駐村幫扶全覆蓋。鄉村振興重點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的脫貧村,不屬於脫貧攻堅期內的貧困村,但基礎設施薄弱、工作基礎較差的村由省、州、縣直單位駐村幫扶,派駐不少於3人的工作隊;幫扶兩個村以上的縣直單位,對其中幫扶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輕的脫貧村,至少選派1名駐村第一書記;只負責幫扶一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輕的縣直單位,派駐不少於2人的工作隊;其餘村由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在至少保證每個村有1名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幹部)的基礎上派駐工作隊。縣直單位駐村個數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合理確定。縣直單位派駐的工作隊由鄉科級幹部或後備幹部任工作隊長兼任駐村第一書記、“尖刀班”班長,隊員實行新老搭配、逐步輪換,每名隊員駐村年限不低於2年。各單位新招錄人員必須駐村,幼稚園、國小、國中和鄉鎮衛生院不再安排駐村幫扶。駐村工作隊繼續實行“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脫貧攻堅期駐村工作隊員保障政策落實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員各項待遇。“尖刀班”要繼續通過入戶走訪、組織民眾座談、召開民眾會等方式,宣傳黨的政策,聽取民眾意見,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解決民眾實際困難,深入細緻地做好民眾工作。(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推進鄉村振興重點村建設
7.高標準建設鄉村振興重點村。統籌於縣域經濟全局,依靠城鎮化,按照“以點帶面、連線成片”的思路,走“片區發展”推動鄉村振興之路,持續抓好牛洞坪州級鄉村振興示範村建設,高標準建設江家村、硃砂土(茶庵寺)片區州級鄉村振興示範村,強力推進36個縣級鄉村振興重點村建設。合理制定年度實施計畫,力爭用五年時間,把州級示範村、縣級重點村建設成為“一村一品+專業村、美麗鄉村示範村、鄉風文明引領村、基層治理樣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杭州標準、恩施特色、多規合一”要求,圍繞“一年啟動、兩年見效、五年建成、輻射周邊”目標,編制州級示範村和縣級重點村鄉村振興規劃。規劃要立足重點村,輻射帶動周邊村;要對宅基地、強弱電線路、公墓、交通幹線等設施用地進行合理布局,明確村莊產業發展、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建築風貌管控、鄉土文化傳承、人才培養等任務。規劃要反覆聽取民眾意見、踏勘現場、開展討論,謀準建實項目庫。(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縣直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升級鄉村產業
8.全面提升主導產業產業化水平。著力打造長江清江柑橘示範綠色岸線、巴野線和巫峽口茶葉示範綠色廊道、高山道地藥材藥業綠色山頂的“一岸線一廊道一山頂”產業格局。大力推進郡貢茶、特色柑橘、中藥材和畜牧產業現代化產業園建設。建立茶葉、柑橘、藥材、畜牧四條主導產業全產業鏈,逐步形成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產供銷、內外貿、農工商一體化的格局。加大茶葉、柑橘、藥材、蔬菜等農產品基地標準化管理力度,提升產品品質。持續提升“三品一標”建設水平,培育和引進特色產業優良品種,打造巴東郡貢茶、巴東椪柑、巴東玄參等知名品牌。提升“茶葉、柑橘、藥材、畜牧、蔬菜、菸葉、糧食、中蜂”產業化水平。繼續執行產業以獎代補政策,扶持壯大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市場主體。(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供銷社,各鄉鎮黨委政府)
9.繼續實施“一村一品+”行動。立足茶葉、柑橘、中藥材等特色產業基礎,發揮政策、項目、科技、文化等優勢,緊盯市場,最佳化布局,著力培育和扶持農業企業流轉土地帶動發展,推動形成村級高質量主導產業,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一村一品+”專業村。大力發展生豬、家禽等家庭養殖業,實現“養滿養足”,全力增加農民收入。(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產業基礎設施。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禁止破壞耕地行為。加強耕地修復改良,建設高標準農田4.04萬畝、節水灌溉0.5萬畝,實現旱澇保收。根據需求在主導產業基地配套建設溫室、大棚等生產設施,清洗、分選、切片、烘乾等產地初加工設施,氣調庫、冷藏庫、儲藏窖等倉儲設施。重點完善官渡口神農新區農產品交易中心、溪丘灣茶葉交易中心、野三關中藥材交易中心基礎設施。以縣城和鄉集鎮為中心,配套建設產品深加工、批發市場、冷鏈、物流等。(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黨委政府)
11.全面推進融合發展。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創新“鄉村旅遊+產業發展”新模式,構建鄉村旅遊模組化、區域化體系,注重片區開發,最佳化全域鄉村產業總體空間布局。重點打造“野三關花海、綠蔥坡滑雪場+中藥材觀光園”、“巴野路、茶店驛站+巴東郡貢茶體驗館”等特色鄉村旅遊精品線路。依託長江三峽(巴東)縴夫文化旅遊節、綠蔥坡冰雪旅遊節等特色活動,充分發揮鄉村地域旅遊資源優勢,結合美麗鄉村建設,舉辦牛洞坪油菜花節等特色鄉村游活動,不斷推進巴東康養民宿業、休閒旅遊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加快農村電商發展,積極探索縣鄉村三級電商物流融合發展模式,有效對接城鄉生產與消費,引導城鎮居民下鄉消費。利用網際網路優勢,發揮農村淘寶、京東等第三方平台作用,運用 “三專一平台”,拓寬農產品銷售方式,暢通銷售渠道。(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供銷社,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保護鄉村生態
12.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行動。全面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13年以來改建的農村戶廁問題,邊排查邊整改。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完善農村垃圾分、清、收、運等長效機制。出台《巴東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開展12個農村聚居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試點,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實施村莊清潔行動。推進村莊綠化美化,大力開展村莊“四旁”、庭院植樹、種草、栽花活動,引導農戶畜禽圈養,房前屋後、室內室外掃乾淨、擺整齊,打造“綠樹成蔭、四季有花、春秋有別、韻味十足”的美麗庭院。(牽頭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巴東分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3.推行鄉村工程建設生態化。嚴格鄉村工程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道路、橋樑、礦山開採等工程建設,嚴格落實環評審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及時實施復綠復墾等生態修復措施。鄉村建設儘量就地取材,棄土棄渣規範處置。建設風格與周邊生態景觀相協調,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質鋪裝過度、景觀建設多餘,避免損害鄉村氣質,破壞鄉村生態和風貌。河道治理儘量維持河道原貌,減少混凝土成分,實施植被護坡護堤。(牽頭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巴東分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林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4.從嚴保護農村生態資源。嚴格管控農業化學品使用,繼續實施“一控兩減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機肥、秸稈還田、綠肥還田、輪作休耕等措施,繼續保持化肥農藥零增長,加強農膜、秧盤、遮陽網、果蔬套袋、農藥袋(瓶)、化肥袋等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利用,實施無害化處置。實施總量減排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處理設施達到100%,畜禽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96%以上。大力推進“種養結合、生態循環”發展模式。全面實施林長制,加強古樹名木和天然林保護,對80年以上的大樹實行掛牌保護,嚴厲打擊獵殺、捕捉、馴養、販賣和烹食野生動物行為。嚴格落實長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漁”措施,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牽頭單位:州生態環境局巴東分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快速推進普通公路“建養一體化”楊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擴建工程建設,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檔升級41公里通暢公路,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2座。實施集中居住10戶以上村民小組硬化路補短板工程,試點推進入戶路建設;大力推廣新能源公車,圍繞巴野公路、縣城至溪丘灣鄉等重點農村客運班線,創建農村客運文明示範線。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和自來水入戶率。實施51個農村電網改造單項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線路38.211千米、低壓線路38.5千米、變壓器39台5330千伏安,全面消除農村“薄弱電”和“低電壓”。持續開展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新出現的危房及時改造,做到“動態清零”。(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建局、國網巴東供電公司,各鄉鎮黨委政府)
16.進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體原因不能上學以外,適齡學生不得失學輟學。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實農村醫療保障待遇。繼續實施“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機制,嚴格執行分級診療制度,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應簽盡簽”。實施鄉村振興“光明行”行動,推進“童伴媽媽”、農村養老互助中心建設,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實現信息管理無盲點,兒童主任、督導員配備全覆蓋,加強重病重殘患者、高齡獨居老人、分散供養特困對象、困境孤殘兒童等重點對象的探訪和照護。(牽頭單位:縣鄉村振興局;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醫療保障局、縣民政局、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黨委政府)
17.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強化村級組織陣地建設,新建及改擴建50個村級陣地,打造10個“紅色驛站”,改善9個城市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推行“縣鄉村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將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領、養老金領取、生活繳費、戶籍辦理等高頻服務事項的辦理許可權向基層延伸,實行網上辦、上門辦、馬上辦、全程代辦。結合鄉鎮行政體制改革,採取“公益性崗位+社會工作者+志願服務”的方式,分層推進鄉鎮、村(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建設,鄉鎮實踐所建設實現全覆蓋,村實踐站覆蓋率達到90%;實踐所每個月、實踐站每半月開展1次文明實踐活動,在職黨員人均每年參與志願服務5次、志願服務時長達到20小時;推進縣文化館、縣圖書館總分館制和數位化建設,建立12個鄉鎮圖書館、文化館分館。持續推進全民閱讀活動進農村、進農家,提高農民文化素養;經常性開展“我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送戲下鄉、農村公益電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動,支持各鄉鎮、村(社區)自辦、自創“鄉村春晚”等文藝展演活動。(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遊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提升鄉村風貌
18.整治農村建房亂象。堅持規劃先行,嚴格“一戶一宅”規定,規範審批程式,加強用地建房過程管理,禁止非法倒賣集體土地建房,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推行依山就勢建房,嚴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藍線、緊鄰河邊溝邊、侵占公路控制線和規劃區域外建房。加強農房建設風貌管控,突出傳統建築特色和民居建築風格,由縣住建局提供具有鄉村特色、滿足農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價的農房設計圖紙,無償提供農民選擇使用,由鄉鎮和“尖刀班”負責督促農民嚴格按圖施工。(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9.整治標牌亂立、桿線亂設。按照清除廢棄的、統籌必須的、規範現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農村各類標牌亂立和強弱電線“蜘蛛網”問題。堅持非必要不設立標牌,必須設立的須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批,杜絕形式主義標牌、破壞生態標牌、垃圾廣告標牌等。規範高壓、低壓、弱電線路桿線設定,最大限度實行桿線公用,消除鄉村視覺污染,確保整潔有序。(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鄉風
20.推動移風易俗。實施鄉風文明三年建設行動,到2022年建成15個鄉風文明試點村。深入開展民眾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和弘揚“好家風好家訓”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形成良好民風家風。持續開展“最美系列”評選活動,加大選樹時代楷模、道德模範、“十星級”文明戶等先進典型。深入開展誠信活動周、學雷鋒活動日等誠信主題活動,推進“信用巴東”建設。發揮鄉風文明理事會作用,推行道德評議、紅黑榜曝光等機制,嚴厲整治“大操大辦、天價彩禮、整無事酒”等陋習。持續開展活人墓、大碑大墓專項治理,採取分村單建和多村聯建方式,大力推動村級公墓建設,實現全域覆蓋。倡導生態、文明、低碳祭掃。開展“科普鄉村行”活動,引導農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動向農村滲透。(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遊局、縣民政局、縣民宗局、縣科協,各鄉鎮黨委政府)
21.推進文化保護與傳承。統計調查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歷史建築、鄉村文物保護單位、巴文化遺蹟等文化遺產情況,明確保護責任。加強對水布埡鎮圍龍壩、東瀼口鎮牛洞坪等傳統村落,清太坪鎮藍家大院、野三關鎮楊家老屋等古建築,金果坪鄉紅三軍舊址、溪丘灣鄉萬仙洞等紅色遺址文化保護。加強巴東堂戲、峽江縴夫號子、撒葉爾嗬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傳承。(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遊局、縣民宗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八、深化鄉村治理
22.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完善“一統三治”基層治理模式,深入開展 “富裕、美麗、文明、和諧、幸福”五村建設,探索建立紅旗型、標準型、後進型“三型”黨支部分類管理模式。抓好26個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深化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和“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抓好鄉村兩級換屆,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和村“兩委”成員。繼續執行村“兩委”幹部養老保險補貼實施辦法,按照村主職幹部年報酬70%的比例落實村副職幹部待遇。加大黨員培訓力度,持續擦亮鄉鎮黨校名片,選派優秀黨支部書記異地跟班學習,常態化開展“村書記論壇”,建立農村黨員分類管理體系。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利用支部主題黨日、“我為民眾辦實事”等活動,加強黨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級民主管理模式,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持續開展重難點村“點穴式”巡察,落實“三會一課”、黨務公開等制度。加強村級自治組織建設,對紅白理事會、村級公益設施管護協會等民眾自治組織的全面引導。簡化村規民約,強化基層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顧問全覆蓋。穩妥開展村(居)建制調整,對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進行建制調整,不搞“一刀切”,不損害民眾利益。穩慎推進城郊村、城鎮中心村“村改居”,妥善處理集體資產,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3.大力發展新型村級集體經濟。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資金,積極探索資源開發、資產運營、服務創收等方式,大力發展新型村集體經濟。出台《巴東縣農村村集體經濟收益管理辦法》,健全法人治理、經營運行、監督管理和權益分配機制。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式擔任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承接除專業技術要求較高以外的村級小型工程項目建設。有效化解村級債務,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甄別、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債務化解方案。2021年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級債務實現清零,嚴禁新增村級債務。(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九、培養鄉村人才
24.加強鄉村治理人才培養。建強以村(社區)“兩委”班子、大學生村官、後備幹部、駐村(社區)工作隊為主體,村民小組長、新鄉賢、老黨員、老幹部等人員為補充的鄉村治理人才隊伍。選優配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開展新一屆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輪訓,注重從農村致富帶頭人、回鄉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能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中發展黨員,每村(社區)培養3-5名入黨積極分子。(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委黨校,各鄉鎮黨委政府)
25.加強鄉村創業人才培養。圍繞鄉村產業,分類持續開展龍頭企業家、創業致富帶頭人、高素質農民、電商等人才培訓,縣級培訓每村不低於5人,鄉鎮要經常性組織開展技術培訓。舉辦第二屆創新創業大賽,遴選支持一批“鄉村振興帶頭人”“農村創新創業人才”培訓示範基地。繼續實施在外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畫,最佳化返鄉創業服務、做好返鄉企業用工服務、落實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引導支持在外人才返鄉創辦實業,帶動就業。(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人社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26.加強鄉村科技人才培養。持續開展高素質農民教育培訓1300人,常態化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6000人次以上,選派12名科技特派員。以鄉鎮為單元,建立農業科技服務諮詢專家團隊,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從鄉土專家、種養能手、技術骨幹中公開招募6名特聘農技員。繼續推進“一村多名大學生計畫”,選派優秀青年農民接受脫產大專學歷教育,畢業後按程式吸納為村幹部(後備幹部),並擔任本村產業技術指導員,服務本村產業發展。(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十、強化鄉村振興保障
27.統籌縣域經濟發展。將鄉村振興統籌於縣域經濟發展全局,與新型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信息化一體推進。以小城市標準提升建設縣城和中心鎮,使之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聚焦茶葉、柑橘、藥材、畜牧等主導產業,建成從頭到尾比較完善的全產業鏈。
28.建立工作推進體系。嚴格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制,成立縣鄉鄉村振興指揮部,組建指揮部辦公室;縣委農辦秘書股與縣鄉村振興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指揮部下設專項工作組,由分管縣領導擔任組長,縣指揮部兩月一調度,鄉鎮一月一調度。延續脫貧攻堅期內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快速決策機制,對非依法必須招標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採取詢價、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方式實施。
29.強化要素保障。強化資金保障,對申報成功的州級示範村和縣級示範村,統籌整合資金重點支持;2021年土地出讓收益用於鄉村振興的比例達到政策標準30%以上;加大財政統籌整合力度,對鄉村振興重點村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重、不屬於脫貧攻堅期內的貧困村但基礎設施薄弱、工作基礎較差的村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輕的村分類傾斜。強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標優先保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及鄉村振興用地需求;大力推動廢棄房屋拆除和土地復墾,新騰出的建設用地指標交易收益全部用於鄉村振興。強化金融保障,落實好過渡期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將土地經營權、林權等抵押貸款代償納入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範圍;過渡期內創業擔保貸款向鄉、村兩級傾斜,重點支持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回鄉創業者等對象;建立完善行業主管部門推薦、金融管理部門協調、金融機構對接支持的常態化“企業金融服務方艙”制度;持續針對茶葉企業、特色農產品加工企業、鄉村文化旅遊企業等開展政銀企對接和金融服務,安排銀行機構跟進服務扶貧車間融資需求。構建更加系統規範有效的主導農產品保險制度體系。
30.加強督導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對鄉鎮鄉村振興重點工作落實和駐村幫扶情況進行暗訪督查,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鄉村振興中出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徇私舞弊、貪污腐敗、失職瀆職等行為一律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對鄉鎮黨政領導班子、縣直部門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範圍。對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效明顯、具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評選表彰;對表現突出的幹部優先提拔使用;對實績考核結果差的鄉鎮和縣直單位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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