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

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

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是巴彥淖爾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周鵬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
  • 所屬部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巴彥淖爾市
  • 現任領導:周鵬程(局長)
領導班子,職能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

領導班子

周鵬程:局長
段建強:黨組書記
胡 劍: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年度考核、督查督辦、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務公開工作。分管市局綜合科、政務公開與效能監察科。
陳向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方面的各項工作。分管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高 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基礎清單制度建設和標準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套用推進、政務服務一體化線上服務工作。分管“放管服”改革推進科。

職能配置

第一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協調。
第三條 市政務服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動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工作計畫、標準規範、配套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推動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三)指導全市政務服務工作。起草全市政務服務日常運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及套用工作,精簡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體系。
(四)負責市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旗縣區、各部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五)指導市本級實體政務大廳運行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開展政務服務質量評估工作。
(六)負責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關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的諮詢、投訴、建議工作。
(七)負責巴彥淖爾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組織管理工作,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套用,推行政務服務電子監察。
(八)負責統籌管理公共資源交易,指導協調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黨務、政務、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年度考核等工作。組織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參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及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起草全市政務服務日常運行管理制度。參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及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
(二)放管服改革推進科。承擔市委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推動各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協調推進基礎清單制度建設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市本級“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的套用推進工作,推動全市政務服務一體化線上服務。負責指導旗縣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
(三)政務公開與效能監察科。負責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旗縣區、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的廉政風險防控,協調監管部門處理舉報、投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承擔巴彥淖爾市政務公開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公共資源交易的具體規則和制度;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市場交易活動的現場監督,建設和管理統一的專家庫;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

行政編制

市政務服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3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5名〔4正1副〕。
巴彥淖爾市政務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巴彥淖爾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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