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司法局
- 地區:巴彥淖爾
- 隸屬:政府機關
- 職務:司法行政工作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王永有
主要職責
(二)制定全市法律宣傳教育計畫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指導和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
(五)指導和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管理物資裝備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內設十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保密和信訪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政治部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按照許可權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司法行政系統的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工作;承擔全市司法行政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警銜管理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警體訓練工作。
(三)計畫財務裝備科
編制機關的經費預算、決算、基層投資及裝備計畫;管理監督機關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械器具、警用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員被裝等。
(四)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普法和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全市法律法規及專項法制宣傳工作和全市法制宣傳報導工作。
(五)公證律師科
指導監督律師、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門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承辦任命公證員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管理和培訓工作。
(六)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全市蘇木鎮、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會矛盾排查處理和“148”法律服務熱線電話工作。
(七)社區工作科
擬定並指導實施社區矯正有關政策、規定、制度和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工作。
(八)法律援助工作科
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司法鑑定科
負責擬訂全市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審核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等監督管理工作;受理有關司法鑑定的投訴和承辦調查處理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違法違紀行為。
(十)法制科
負責擬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規劃;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和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