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基金審計是對施工企業按完成施工產值和核定的工資含量包干係數確定工資總額的提取、使用和節餘的審計。
工資基金審計是對施工企業按完成施工產值和核定的工資含量包干係數確定工資總額的提取、使用和節餘的審計。
工資基金審計是對施工企業按完成施工產值和核定的工資含量包干係數確定工資總額的提取、使用和節餘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計提含量工資的施工產值或總產值的計算是否正確、合規,是否剔出有關分包、轉包產值,實際價格高於預算價格的...
②工資部門記錄的工時與生產部門記錄的工時。(5)比較本期應付職工薪酬餘額與上期應付職工薪酬餘額,是否有異常變動。2.確定可接受的差異額;3.將實際的情況與期望值相比較,識別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差異;4.如果其差額超過可接受的差異額,調查並獲取充分的解釋和恰當的佐證審計證據(如通過檢查相關的憑證);5.評估...
工資費用審計是指對工資費用發生以及分配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確性所進行的審認。工資費用是產品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的內容 主要審查:①工資基金計畫和工資總額組成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根據國家規定,屬,於工資總額的項目,不得漏計少計,不屬於;工資總額的項目,不得擠入,有無把按規定在企業福利基金...
人員經費審計是行政單位行政經費支出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行政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等開支的審計監督。主要內容 人員經費審計內容主要包括:(1)工資。是人員經費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現行制度規定,工資包括;標準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等。(2)補助工資。是工資的...
建築施工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審計是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勞動定員,勞動紀律、勞動時間利用及勞動效率、工資基金等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企業職工的招收、調動、離、退休、退職、除名以及勞動力臨時借調,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和企業的規章制度。(2)企業現有職工人數與施工任務是否適應,各類人員的比例是否合理。(3)勞動時間...
民航消費基金審計是對民航部門的工資、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等消費基金部分的提取、發放、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帳務處理正確性所進行的審計。審計內容是: (1)審查各類工資標準和發放情況,空地勤一伙食費和飛行小時費是否按規定發放;(2)審查各類補貼的發放情況,資金來源是否正當,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3)審查各類獎勵...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含在連並委託市人事部門代管工資基金的中央、省屬和外省、市單位)。第三條 市及縣(市)區人事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政、審計和銀行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工資基金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和檢查。第四條 機關、事業...
第三條 企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由勞動、財政、銀行等部門分工負責,計畫、統計、審計等部門互相配合,協同管理。(一)勞動部門負責工資總量控制,掛鈎企業的工資總額基數、浮動比例的審定,以及企業單位工資總額計畫的最後審批。(二)財政...
第四條 工資基金管理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工資基金管理應與職工人數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的管理範圍相一致。第五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銀行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工資基金執行情況實施...
第四條縣(含縣級市、區)以上人事部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的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銀行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工資基金實施監督。第五條工資基金管理應與職工人數計畫和工資總額計畫的管理範圍相一致。各級人事部門應當根據上一級人事部門...
經年審合格的,核定下一年度的工資基金使用計畫,並更換使用新手冊。年審不合格的,不予核定下一年度的工資基金使用計畫和更換新手冊。第十八條 各地人事、財政、銀行、審計、統計等有關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共同做...
檢查基金管理機構對徵收對象的基礎資料統計是否準確, 如對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檢查有無應參加統籌的企業事業單位和職工而未參加者,企業、事業單位的人數、工資總額等基礎資料是否真實,有無通過漏報工資總額、職工人數而少繳基金等問題。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資基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用於職工工資支出的專項資金。凡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勞動報酬均必須納入工資基金管理範圍。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計畫、財政、審計、監察...
3.是對涉農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和調查 進行涉農資金審計,是圍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征地農民補償、社會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重點和熱點問題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勞動部、審計署關於發布《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的通知,為了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監督,嚴肅財經法紀,保證社會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現予發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審計制度管理指的是如何管理審計制度,是實現審計工作制度的保證,是審計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對於落實審計管理制度,順利完成審計任務,實現審計管理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意義 (一)加強審計的制度管理工作,可以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審計管理制度 ...
審計要點 1,要核實投資是否-真正節約,只有在投資節約的前提下,才能提取;2,檢查其他三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每完成一項方可按工資總額的1.25%提取;3,對計提基數工資總額進行檢查,是否有不應計算提取企業基金的因素摻入。
對開戶單位工資、獎金的支付,是否控制在勞動部門批准的勞動工資指標之內,是否嚴格執行了工資基金監督制度。對購置專項控制商品是否執行了不得使用現金的規定,是否堵塞了開戶單位套取現金,坐支現金的違規行為。(2)基本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審...
(三)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情況;(四)管理服務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享有下列權力:(一)審議社會保險機構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情況報告;(二)建議審計機關對社會保險基金和管理服務費進行專門審計;...
工程成本審計,一般以工程成本條例為依據,審查工程成本計算單和計算底稿,如工工資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原材料、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它直接費、施工管理費、其他間接費等的分配表。審查的內容主要是:(1)審查工程成本計算方法的科學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