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1996年公布的規章。
《石家莊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1996年公布的規章。
《石家莊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1996年公布的規章。石家莊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1996年9月29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發布 根據2010年9月27日石家莊市人民政...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工資基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屬於工資總額組成、用於職工(含臨時工,下同)工資性...
《石家莊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和規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聘用人員管理、保障勞動聘用人員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暫行辦法。檔案發布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石政函〔2018〕42號 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直機關...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貫徹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國務院發布的《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工資基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89〕31號),切實加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控制和工資...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3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我省範圍內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以下統稱機關、事業單位)。中央和部隊(非現役編制)駐粵機關、事業單位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第三條 ...
省政府成立“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全省改革工作,加強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
工資基金管理(administration of wage fund)又稱“工資基金監督”。國家授權銀行根據政策和國家的工資基金計畫,監督各單位的工資和工資性貨幣支付的一項具體措施,是現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1985年9月國務院頒布了《工資基金暫行管理...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行政編制 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5名。科級領導職數42名,其中,正科級21名(含...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
頒布單位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頒布時間 1991.04.10 實施時間 1991.05.01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根據人事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細則。第...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籌管理。 (一)統一制度。在全市範圍內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大連市人民政府大政發 [1990] 155號檔案發布的《大連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使用地區 大連市 ...
各基層單位要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工資總額,編制工資基金使用計畫,經主管部門審核並經同級勞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使用計畫會同人事部門)批准後列入《工資基金管理手冊》。開戶銀行據此監督支付工資。超過計畫規定數額的...
第四十三條參保職工自付醫療費和超過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部分的醫療費,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按《石家莊市市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附屬檔案1)的規定執行;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按《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事業單位發給職工的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應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各事業單位不得自行規定。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在銀行建立工資基金專戶,並接受銀行對其工資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第七條 各種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市國資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現任領導 張軍衛: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資委黨委書記 劉國勤: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資委主任 武力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資委黨委委員、專職副書記(正縣級)習立剛: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資委黨委副...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費基金增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並實施。辦法全文 發布信息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95號)...
第七條 省內駐石家莊市以外的省直單位職工的購房補貼,按照屬地政策進行計算,經當地房改部門簽署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省財政廳覆核無誤後,比照本細則進行發放。第八條 駐省外的省直單位職工的購房補貼政策另行制訂。第九條 1999...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石家莊市鹿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他事項 編輯 播報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
3、對社會公益型的事業單位, 工資基金完全由國家包起來,實行統一的工資制度,工資增長由國家財政予以保證。二、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可分成5種類型:①教育、科研、衛生等 事業單位,根據其專業技術人員比較集中,工作人員的水平、能力、 ...
河北省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冀政辦〔2001〕2號2001年1月15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第六條 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由單位統一填報"工資統發表",經編制部門審核人員編制、人事部門審核人員、工資項目、標準及辦理工資基金使用計畫後,交市財政統發工資中心;市財政統發工資中心根據編制、人事部門審核的單位"工資統發表",建立個人工資...
未就業隨軍配偶隨軍前已經參加本省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係和基金不轉移到軍隊,由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保留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並按規定計息。第九條外省尚未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