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費基金增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山東省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山東省人民政府
- 實施日期:1998年9月1日
- 當前版本:廢止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費基金增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並實施。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費基金增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于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並實施。辦法全文發布信息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95號...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貫徹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國務院發布的《工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工資基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89〕31號),切實加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控制和工資基金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015年2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5〕4號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實施範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崩離析、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做好養老保險關係...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關於參保範圍(一)參保的事業單位範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發〔2011〕5號檔案精神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1〕16號)等有關規定,目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
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試行辦法 (1994年3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建立全省社會保障體系的意見(試行)》,特制定本試行辦法。一、實行社會保險辦法的範圍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公(工)傷殘保險、生育保險等。各級黨政群機關、社會團體、國有事業單位、中央駐魯機關事業...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直屬機構 山東省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山東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法監察局 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 山東省留學人員和專家...
通過制定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要點、重大項目實施管理辦法等方式,將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建設項目等,落實到年份、單位和地方。第二節 加強法制工作 研究制定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十二五”地方立法規劃,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體系,重點做好《山東省勞動契約條例》(修訂)、《山東省...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 (2019 年 9 月 18 日 人社部規〔2019〕1 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技工院校公開招聘有關事 項的通知 (2019 年 9 月 29 日 人社廳發〔2019〕 95 號)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市級以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檔案選:第1輯》是2016年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由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編寫。共收錄檔案128件(其中:國家檔案61件,山東省檔案64件,答記者問、發布辭及檔案解讀3件)。主要收錄了國務院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的《實施意見》和山東省人社廳的《...
1.參與監督省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 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對落實職業年金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實施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新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4.與有關部門共同審核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畫。 (...
擬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十二)科技教育處。承擔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
10.內部退養人員中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的一次性退休補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的《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魯人社發〔2015〕46號)規定,計算並預留所需費用。11.對實行工傷保險制度後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並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辦法》(魯政辦發〔2010〕73號)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公開以下信息:(一)理事會單位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舉辦單位、章程等;(二)理事會持有資本和籌集資金投資運營政策;(三)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向社會...
(二)考核單位負責人集體研究確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並公布;(三)被考核人進行個人總結或述職,填寫《山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見附屬檔案1);(四)主管領導根據被考核人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等,寫出評語,提出考核檔次建議;(五)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本辦法第四章確定的考核方法組織考核,審議考核檔次...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辦法》(魯政辦發〔2010〕73號)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公開以下信息:(一)理事會單位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範圍、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開辦資金、舉辦單位、章程等;(二)理事會持有資本和籌集資金投資運營政策;(三)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向社會...
第十四條 市人事部門應每年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察,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大連市人民政府大政發 [1990] 155號檔案發布的《大連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使用地區 ...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考核試行辦法》(魯廳字〔2005〕45號)的規定,成立由組織、機構編制、監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等部門組成的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考核工作。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機構編制部門,具體工作由監督管理機構承擔。各級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要認真搞好考核工作,...
第七條 社會保險補貼。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符合《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
嚴格機關運行經費管理,加快制定機關運行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完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和有關開支標準,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國內差旅、因公出國(境)、會議、培訓等經費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按照“開正門、堵旁門”的原則,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秩序,嚴格按政策落實公務人員薪酬、福利和社保費用支出。實行財政供...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鈎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行的兩大制度平台,並可相互銜接,從而構建起完整的...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5〕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建立事業單位激勵機制,健全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讓一流的人才享受一流的待遇,一流的貢獻得到一流的回報。加大優秀人才表彰力度,表彰11名齊魯傑出人才獎人選和93名“山東省優秀企業家”、91個“山東省優秀企業”。最佳化人才服務環境,為4635名高層次人才發放“山東惠才卡”,提供保姆式、一站式服務。在看到成績的...
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組織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營情況。擬訂相關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
(十四)工傷保險處。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待遇政策,審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完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標準。(十五)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負責相關社會...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工傷待遇政策,審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指導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相關業務工作。(十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以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評審、考核認定、考試報名等工作;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推薦及綜合管理服務工作;牽頭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
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保障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維護工會組織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