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責任制,是指國家對建築工程實行強制性的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質量責任制
- 法律依據:《建築法》
工程質量責任制,是指國家對建築工程實行強制性的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的制度。
工程質量責任制,是指國家對建築工程實行強制性的質量監督管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的制度。建築物的安全可靠是工程質量的內涵要求。國家《建築法》把工程質量和安全作為重點,...
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利工程責任單位責任人質量終身責任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第四條 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責任制是指責任單位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責...
二、項目經理必須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安全負全責,負責建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負責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等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質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項目經理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技術標準組織施工,不得偷...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實施辦法是由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劃委發布於2015年1月,屬於地方法規。辦法公布 2015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規劃委聯合發布了《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實施辦法》(下稱“辦法”)。2月1日起...
第二章 項目法人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質量體系)項目法人應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並對有關單位質量行為和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第十條(契約管理)項目法人應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
第八條 建設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單位應當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責任,建立工程質量責任制,對建設工程各階段實施質量管理,督促建設工程有關單位和人員落實質量責任,處理建設過程和保修階段建設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第九條 ...
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級行政領導、職能機構和工人的質量責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企業廠長 (經理) 對本企業的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2) 總工程師對新產品的研製、生產,對產品質量開發計畫的編制和解決產品質量...
工程建設應當實行規範的質量管理。鼓勵採用先進技術,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工程建設應當嚴格執行建設程式,確保建設前期工作質量,按照合理工期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五條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實行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建設工程的...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
第四節 施工單位的責任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核定的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承接工程,對其施工工程的質量負責,並接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全面落實質量責任制,按照設計檔案要求在...
第二十八條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完工後,應當提供完整的建設工程質量檔案和有關經濟技術資料。第六章 建設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三十條 建設工程實行建設監理制。注意:...
公路工程的契約檔案,必須有工程質量條款,明確各項工程和材料的質量標準和契約雙方的質量責任。第十三條 承擔工程項目同一契約段的施工和監理單位不得隸屬於同一管理單位,設計單位不得承擔本單位設計工程項目的監理任務,招標代理機構不得...
本法於1993年11月16日由建設部令第29號發布,即日實行。並於2001年10月2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06號發布的《 建設部關於廢止等部令的決定》 廢止。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
實行代建制的建設工程,代建單位在受委託範圍內承擔工程質量責任。第八條 勘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工程建設標準及契約約定進行勘察,出具勘察檔案,對其勘察質量負責。勘察檔案的編制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內容應當真實全面...
為認真貫徹落實城市建設“精心規劃、精緻建設、精細管理、精美呈現”要求,加強我市建築工程(含房屋建築、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下同)質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質,充分發揮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
實行施工總包的工程,總包單位對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向建設單位總負責,分包單位對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質量向總包單位負責。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對施工過程進行質量控制。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加強職工...
(二)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三)監理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監理契約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情況。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其質量監督人員應當依據設計檔案和工程建設強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安全生產監督、住房城鄉建設、水利、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交通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 交通建設工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統稱市質監機構),具體實施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實行工程質量責任制。建設、勘察、設計、施工、...
第三章建設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建設單位與工程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簽訂契約時,應當明確質量要求和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在進行設有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管線、供電、供熱、...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的任務,是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執行技術標準、工作標準,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不斷提高。在各級管理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組織質量監督網,設定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建立質量責任制。傳統的質量管理工作,側重於事後檢查,即根據質量...
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下列質量責任和義務:(一)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內承攬工程,對工程施工質量負責;(二)不得違法轉包、分包工程;(三)應建立質量責任制,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四)按照工程設計要求、...
一、建立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 (一)建議工程質量行政領導人責任制。對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質量,實行行業主管部門、主管地區行政領導責任人制度。中央項目的工程質量,由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地方項目的工程質量,按照...
(二)監理工程應有完整的監理契約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三)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現場監理機構人員配套齊全,定員定崗、持證上崗,從業資格符合規定,質量責任制落實到位;(四)建設項目實施監理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制定...
第七條 建設工程質量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設工程責任主體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因其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承擔相應責任。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