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標審計是指以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條件為依據,對工程投標條件的合理性、經濟性的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投標審計
- 定義:以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條件為依據,對工程投標條件的合理性、經濟性的審計
工程投標審計是指以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條件為依據,對工程投標條件的合理性、經濟性的審計。
工程投標審計是指以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條件為依據,對工程投標條件的合理性、經濟性的審計。企業對投標工程項目的標價等是否作了可行性研究,是否考慮其盈利、保本和虧損的利弊條件,對明顯虧本或嚴重虧本的工程是否做了慎重研究。...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審計監督,規範水利招標投標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
工程招標審計是指以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執行和概預算為依據,對工程招標條件的科學性、合理性的審計。審計的內容主要是標底是否保密,投標條件中的圖樣和材料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要求,是否有利於保證工程的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
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審計是對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工作情況所作的審核、稽查。它主要包括:(1) 檢查、監督工程項目招標條件是否完備,包括檢查資金和物資落實情況、“三通一平” (或“五通一平”、“七通一平”) 工作...
工程造價審計是指按照國家或行業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或施工的先後順序,逐一的對全部項目進行審查的方法。簡介 我國建築工程造價的改革剛剛實施,原有的定額計價和改革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正處在雙軌並行,逐步過渡階段,並貫穿於施工...
基建工程審計,依照國家的基本建設法規、政策、制度,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從事基本建設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及其連帶工作的全過程所實施的專業性審計。作用 它對基本建設的立項、招標和造價的確定是一種科學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有利於建築...
項目 前期審計也稱預防性審計,是對項目進行的階段性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工程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3個階段的立項程式、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情況進行的審計。做好項目 前期審計,對於防止錯誤的投資決策和保證項目目標的...
審計目的 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實反映工程造價,維護合法權益,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項目跟蹤審計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分為開工前審計、施工期審計、竣工結算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開工前審計 開工前審計是指對項目程式的合法合規性、...
《工程項目審計》是2021年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建峰、李曉釧、趙劍鋒。內容簡介 本書依據審計和工程項目審計領域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範、政策檔案和研究成果,結合教學實踐和同行們的建議編寫而成。全書共8章,內容包括:工程...
《工程審計》是2020年機械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慶華,余璠璟,邵榮慶。內容簡介 《工程審計》根據新的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審計*新的實踐與研究,全面、系統地介紹了工程審計的概念、特點及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審計實施方案,工程...
3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與契約審計 3.1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概述 3.2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分類、方式及一般程式 3.3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審計的目標和方法 3.4 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審計的內容 3.5 建設工程項目契約存在的問題及審計...
《工程項目審計實務指南》匯集了作者團隊數十年在工程項目審計領域的豐富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在介紹了工程項目審計操作規程及案例後,詳細論述了工程項目內部控制審計、前期決策審計、征地拆遷審計、勘察設計審計、招投標審計、契約管理審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湖南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湖南省...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第七條 對國家建設項目概算或者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有:(一)項目設計總概算或者預算的審批、執行情況,調整概算的編制和審批情況;(二)項目勘查、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方面招投...
第八條審計機關對國家建設項目下列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計:(一)經營活動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二)建設程式、建設資金籌集、資金到位、論證與規劃費用、征地拆遷、概算審批、預算審批、招標投標和工程承包、發包...
在建工程審計是對正在建造或購置的有形固定資產的審核、稽查。其對象是已按計畫進行建造或購置但尚未完工,或已經完工但尚未辦理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其主要內容:(1) 在建工程項目是否有違反基本建設程式的現象,建設工程計畫的編制是否...
《公共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指南》是一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詳細闡述了公共工程項目基本建設程式審計、建設資金籌集及管理使用審計、征地拆遷審計、招標投標審計、質量安全與進度管理審計、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
第十二條 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總預算或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下列內容應當作為主要審計內容:(一)項目建設程式執行情況;(二)工程招標投標合法性及工程承發包情況;(三)建設資金籌集到位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四)購置設備、...
第九條 招標人在招標項目進入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交易前,須將項目招標計畫安排等情況告知縣審計局,以便縣審計局安排計畫。第十條 為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招標人須在攔標價發布截止時間前7天,將工程量清單及招標人預算提交縣審計局,若不...
基本建設公證審計業務,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 審查施工圖預算和工程結算,落實量差、價差,維護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2)建築安裝工程招標投標審計。包括了解實行招標和投標的必備條件是否具備; 標底價格是否合理; 評標與定標是否公正...
第十三條 審計組要及時與被審計單位對接溝通,對審計項目進行調查了解。調查了解的內容主要包括:(一)建設項目審批立項、投資規模及建設單位基本情況;(二)項目施工、勘察、設計、監理、供應等單位的招投標和契約簽訂情況;(三)項目...
第十八條 審計機關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報送下列資料:(一)項目前期立項檔案、有關招標投標檔案、契約文本;(二)項目管理中涉及工程造價的有關資料,包括造價書、施工圖、設備材料採購單、工程計量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有關會議紀要等...
11.有關編制施工圖預算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定;12.招標投標工程變動項目的有關檔案;13.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副本;14.其他影響工程預算、工期的簽證資料及檔案等,如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二)預算審計的內容及方法 設計...
(三)對特別重大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機關應當進行跟蹤審計;(四)對按規定應組織施工招標投標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機關對投標控制價上限值進行審計;(五)對政府投資領域的重要或共性的事項,審計機關可以進行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權範圍內做好建設項目審計的相關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年度建設項目計畫、投資審批情況以及建設項目工程施工許可審批結果抄送同級審計機關。...
上述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建設單位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二)項目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三)涉及征地拆遷的費用支出和管理情況;(四)招投標程式及其結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包、發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審計機構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等為依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竣工驗收及結(決)算等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活動和固定資產形式過程中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監督和...
工程結算審計是對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終了時,與建設單位所辦理的工程價款結算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中間結算(含跨年)檢查工程形象進度的工程量,施工產值和預算成本是否正確、真實、本期應結工程價款淨值是否與本期實際完成的施工...
(八)投資控制、投資完成和工程造價情況;(九)工程質量管理和驗收情況;(十)建設項目績效情況;(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事項。第十二條國家審計機關、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