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審計是對正在建造或購置的有形固定資產的審核、稽查。其對象是已按計畫進行建造或購置但尚未完工,或已經完工但尚未辦理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其主要內容:(1) 在建工程項目是否有違反基本建設程式的現象,建設工程計畫的編制是否基於充分的調查研究,在建工程項目的資金、設備、材料和施工力量是否充足。(2) 企業正在建設的項目是否辦理了正式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批准程式。(3) 施工單位的選擇是否採取了投標等正當方式,建設工程的各項條件是否符合。 (4) 檢查施工進度,看其能否及時建成交付使用。(5) 審查已經竣工的工程項目是否辦理了交付使用手續。對於已經竣工但尚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或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的工程項目,審計人員要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針對不同的原因,應建議有關方面採取相應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在建工程審計
- 對象: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
- 包括:自營工程、出包工程
- 內容:在建工程是否真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