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是2017年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
- 作者:法律出版社大眾出版編委會
- 出版時間:2017年5月1日
-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 ISBN: 9787519723514
《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是2017年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因故意犯罪;【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故意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
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
《重慶市工傷保險條例》是2004年10月15日起重慶市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重慶市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的處理意見 一、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參保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二、在渝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省(市)用人單位和我市在市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人單位,原則上在用人單位法人註冊地參加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 《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是201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條例正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統稱職工)適用《條例》和本辦法...
一、全省行政區域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各市人民...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由安徽省政府公布,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政府令 第247號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已於2013年7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長:王學軍 2013年7月27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制定的《工傷保險...
2013版《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貫徹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1】2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現將《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日 全文 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1951年2月26日原勞動部頒布了《勞動保險條例》,確立了中國的工傷保險制度。1996年原勞動部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發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共分8章64條,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2日,國務院頒發586號令,對《工傷保險...
《江西省工傷保險條例》是2004年6月10日起江西省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基本介紹 江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號 《江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已經2004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黃智權 2004年6月10日 內容目錄簡介 第...
(八)為了確保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各統籌地區要按照《條例》的規定,從當年工傷保險費徵收額中提取3-10%的工傷保險儲備金。儲備金占基金總額的具體比例和儲備金的使用辦法,由統籌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制定。四、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工作 (九)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 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工傷預防 第三章 工傷保險基金 第四章 工傷認定 ...
第七條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工作實行監督。第八條 工傷保險基金依法由國家和省規定的資金構成,實行省級統籌。工傷保險基金用於國家和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工傷保險管理、工傷認定、業務經辦的...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結合實際,制定《青海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該《辦法》經2011年11月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11月2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3號公布。《辦法》分總則、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附則7章48條,自2004年7月1日起...
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用人單位應當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工傷保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工傷預防工作,發展職業康復事業,建立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和職業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工作體系。第五條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法...
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移交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省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省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託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工傷認定的具體事務。第十七條 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
《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本辦法共三十三條,自2017年 6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9日山西省...
國家機關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社會工傷保險辦法另行規定。條例所列被保險人,無論本地或外地城鄉戶籍,均應由所在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費,參加社會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保險人只能在單位所在地參加一份工傷保險。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工傷保險參保人的登記、費用的計算、待遇...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
五、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六、第十二條修改為:“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頒布和實施,推進了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逐步規範了各地的改革辦法,統一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傷殘待遇和死亡待遇偏低的問題,標誌著中國探索和建立符合社會保險通行原則的工傷保險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意義 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將於...
《工傷保險條例、認定辦法及司法解釋適用與實例》是2016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適用與實例”叢書編寫組。內容簡介 為幫助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學習、了解工傷相關法律知識,利用工傷保險制度規避單位用工風險,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編輯出版本書。本書以《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及高院關於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