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書記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是山西省教育局2009年9月1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書記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
- 文號:晉教人55號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 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發布
檔案內容
考核要素 | 主 要 內 容 |
職業道德 |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團結協作,作風民主,在本校有威信和號召力。 具有勇於進取、開拓創新精神。顧全大局,公正廉潔,嚴於律己。 思想政治素質過硬,職業道德高尚,勤奮敬業,堪為師德表率。 |
職業素質和能力 |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論和管理素養;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辦學理念先進,辦學思想端正。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管理能力和指導教學、教研、學校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熟悉主要學科的教學,至少在1門學科教學中有較高水平,能引領本校教學研究。 持校長、書記崗位培訓合格證上崗,按規定參加校長提高培訓和高級研修。 |
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教育法律法規。科學制定學校的辦學目標和發展規劃,重大問題決策科學、民主。辦學行為規範。 重視領導班子和教職工隊伍建設。學校領導班子有凝聚力和戰鬥力。教師配備合理,師德建設有措施、有成效,注重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教職工思想業務水平不斷提高。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開全課程,開足課時。能把主要精力用於教學管理,每學年上課、聽課、評課、分析學生學習情況等時間不少於70課時。 堅持面向全體學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注重開展生動活潑、卓有成效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以及課外教育活動。 堅持後勤工作為教書育人和師生員工服務。嚴格管理校產和財務,關心師生員工生活,保證師生的安全和健康。 自覺接受黨組織和教職工的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在辦學育人中的積極作用。 注重加強學校與社會各方面的聯繫,努力促進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制度化、經常化。 |
主要業績 | 學校完成本學區範圍義務教育任務,學生無流失和大範圍隨意流動現象。 學校校風、教風、學風優良。全體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持續提高,合格率、鞏固率高。學生的思想品德、個性特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得到充分發展,體質健康指標達到規定標準。 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受到學生、家長、學校主管部門及社會廣泛好評,家長滿意度高。 當年內無重大工作失誤,無違規違紀行為,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教職工群體不穩定事件。 學校全面工作或單項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受到表彰獎勵。 |
考核要素 | 主 要 內 容 |
職業道德 | 熱愛教育事業,熱愛黨務工作,具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團結協作,作風民主,在本校有威信和號召力。 具有勇於進取、開拓創新精神。顧全大局,公正廉潔,嚴於律己。 思想政治素質過硬,職業道德高尚,勤奮敬業,堪為師德表率。 |
職業素質和能力 |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論和管理素養,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黨務知識。 有較強的組織、協調、管理能力,有較強的黨務工作能力和水平。 按規定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 |
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教育法律法規。 重視領導班子建設。學校領導班子有凝聚力和戰鬥力。 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監督、支持、配合校長履行職責,促進學校教育質量的提高。 注重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圍繞學校的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加強對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的領導,積極支持他們開展工作。關心民主黨派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 協同校長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制度化、經常化。及時妥善處理涉及師生員工利益的問題,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和不穩定因素。 加強對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
主要業績 | 學校黨組織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緊密結合,促進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持續提高。 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得到教職員工廣泛好評。 學校黨的工作或單項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受到表彰獎勵。 分管的工作有顯著成績。 當年內無重大工作失誤,無違規違紀行為,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教職工群體不穩定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