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各市教育局:

全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已經啟動,為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強師德建設,我廳制定了《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書記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
  • 編號:晉教人[2009]55號
內容簡介,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和程式,考核結果及使用,

內容簡介

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四個檔案的通知
晉教人[2009]55號
實施中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人事處。
附屬檔案:
1、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2、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書記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3、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
4、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屬檔案4: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和我省《實施意見》,建立中國小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促進師德建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增強實效性,全面提升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制定本辦法。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為重點,強化和落實中國小校師德建設考核工作制度,不斷完善師德建設工作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升中國小校師德建設水平,努力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

基本原則

1、民主性原則。師德建設考核工作要堅持民主公開,廣泛聽取學生、教師、家長等方面的意見,客觀、公正地評價。
2、導向性原則。師德建設考核工作要堅持考核、建設、整改相結合,重在建設,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
3、實效性原則。師德建設考核工作要堅持激勵先進、推動整體、講求實效,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解決突出問題。

考核內容

師德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包括重視程度、制度保障、工作實效三部分。具體內容詳見《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要素》(見附表)。

考核方法和程式

1、學校(聯校、學區、中心校)年度自評。各學校認真總結本年度師德建設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對照《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要素》自查、自評,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2、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學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學校年度工作考核和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對所屬學校師德建設工作進行考核。也可根據需要組織專項考核。

考核結果及使用

1、師德建設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分為優秀、合格與不合格三個等級。85分以上為優秀,60-8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師德建設工作考核確定為不合格:
(1)學校當年發生多人多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事件,影響較大的;
(2)學校當年因師德問題被新聞媒體曝光,經調查屬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對社會、家長舉報的師德問題不核查,或查實後不處理、不糾正的。
3、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列入校長、書記年度績效考核、任期考核和學校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師德建設工作考核結果,作為中國小校和學校主要領導參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條件,作為發放校長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在參評先進集體及學校主要領導參評先進個人時一票否決且限期整改,校長、書記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門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校長應調離工作崗位。
六、切實加強師德建設考核工作
師德建設工作是上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督導考核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主要領導要提高認識,把師德建設作為事關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來抓,加強領導,統籌部署,充分發揮黨組織、共青團、工會組織在師德建設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學校校長負總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一致、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結合師德建設考核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經常性的師德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教師隊伍的職業道德素養。
附表:中國小校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要素
考核要素
主 要 內 容
重視程度
成立師德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學校黨、政、工、團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工作任務落實到人。
師德建設工作與學校重點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檢查落實。
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師德學習、宣傳、教育制度。每學年的學習內容、活動、考核有安排、有要求。師德教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畫。
制訂師德考核細則,建立教師師德檔案。師德考核結果與教師崗位聘任、晉職晉級、績效工資發放、評模獎勵相結合。
工作實效
堅持開展經常性的師德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教師隊伍的師德素養普遍提高,社會反映良好。
全體教師自覺遵守師德規範和廉潔從教規定,未發生違法違紀事件和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事件,無重大責任事故。
認真組織實施師德考核、獎懲,教師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學校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對有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及時採取教育和懲戒措施,促其改正。
定期開展師德建設總結自評工作,廣泛徵求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對舉報或反映的師德問題及時核實、處理、糾正。
全校教師的師德表現受到學生、家長、社會廣泛好評,問卷調查滿意度高。
註:各考核要素權重由市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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