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基本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是堅持和發展社會民主、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執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保障和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府工作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具體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頒布以來,我廳在省政府的領導和省政務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明確責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教育廳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教育廳政府信息對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運行監督,暢通與人民民眾的溝通渠道,促進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二、組織機構情況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廳於2008年4月正式成立了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組,全面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由高校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李東福同志任組長,高校工委副書記暢日寶同志、高校紀工委書記史富泉、高校工委副書記陳學東同志任副組長。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暫設在廳辦公室,由高校工委副書記陳學東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廳辦公室主任李秋柱、廳信息中心主任謝京京同志任副主任,各處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成員。各處室指定專人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承擔本處室信息公開工作。
  三、主動公開情況
  結合工作實際,省教育廳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範圍界定為:領導成員簡歷、機構設定、工作職能、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教育廳規範性檔案;教育發展規劃、方針、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實施情況;教育年度統計信息;教育廳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教育廳行政許可事項及其法律依據、辦事條件、辦事程式、審批時限以及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準予許可的決定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資助等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的政策;幹部人事任免、公務員錄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相關政策;全省性教育表彰獎勵的有關情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為確保這項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我廳制訂了《山西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對於擬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各處室提供,廳機要室進行保密審查,辦公室統一審核發布。
  2008年4月,省教育廳向社會正式公布了《山西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向社會主動公開,並做到及時更新。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00餘條,基本做到了所有類別的全覆蓋。同時,省教育廳15項行政審批項目和60餘項政務公開的行政職權流程圖均已全部繪製完畢,並作為政府信息的一部分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向社會公布。此外,對於有些社會流傳的虛假或不完整信息,省教育廳通過各種渠道,及時予以了公開和澄清。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山西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申請辦法、受理程式、收費標準和監督保障等方面內容都作出了具體的說明。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更好地獲取政府信息,省教育廳統一印製了《山西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開通了“依申請公開”欄目,並在廳機關設立了依申請公開現場受理點。
  目前,省教育廳已經建立了較為規範的依申請公開制度,大致程式為:申請提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現場、信函或線上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受理,即廳辦公室對申請進行要件審查,要件齊備的,登記受理;要件不齊備的,及時告知補充→協調審查,即廳辦公室牽頭,對申請公開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報批、徵求第三方意見,以及是否需要協調確認等方面進行實質性審查→分類告知,即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按照屬於公開範圍、不屬於公開範圍、該信息不存在、申請內容不明確等,進行分類辦理和答覆→信息提供,即對可以公開的信息,按申請人指定的方式及時提供。
  五、載體建設情況
  省教育廳利用教育廳入口網站(www.sxedu.gov.cn)開通了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在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還採取了多種公開方式,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載體建設:一是對教育廳入口網站進行了較大的改版,開通了廳長信箱、來信來訪、投訴熱線等欄目,進一步密切了與民眾的聯繫,2008年共辦理廳長信箱200餘件,接待民眾來信來訪800餘次,每天投訴熱線接入民眾來電數十個;二是緊密聯繫新聞媒體,就高考改革方案、高考錄取進展、規範教育收費、規範性檔案清理等內容及時召開了新聞通氣會或新聞發布會;三是積極探索社會公示、聽證等新型公開方式;四是在廳檔案室設定了政務公開查閱點,方便民眾查詢信息。
  六、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省教育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將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確定的標準,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截止2008年底,尚未出現上述情況。
  七、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省教育廳明確,由紀檢監察辦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投訴,並向社會公布了監督電話,著力構建並完善民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2008年,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引發舉報、投訴、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思路
  在省政府的領導和省政務公開辦公室的指導下,省教育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無到有,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有待加強;二是各處室工作人員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前幾年政府信息清理困難較大;四是公開內容不平衡,財務和招投標等信息的公開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省教育廳將認真查找並糾正問題,努力克服和解決困難,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並著力在充實公開內容、規範處理流程、拓展公開形式和建設長效機制等方面不斷改進,進一步保障人民民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不斷推動全省教育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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