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07〕85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09〕2號),特編制山東省教育廳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附表等七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概述

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我廳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組織保障落實,工作措施到位,認真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積極、有序、穩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我廳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制定了《山東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暫行規則》,實現了政府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受理、政府信息諮詢等工作的一體化管理;明確了各處室的工作職責,各處室由專人開展具體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主要內容
截至2008年底,我廳累計主動公開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統計、業務工作、統計數據等政府信息100條,其中包括2005-2008年的規範性檔案。
(二)公開形式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廳主要通過三種形式發布政府信息:
1.在山東省教育廳網站上公布
2.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3.通過山東省政府網站公布
在便民服務方面,我廳按照規範統一的要求,編制了《山東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山東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細則、流程等相關制度。

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度我廳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請公開信息要求。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度我廳未收取和減免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費用。

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

2008年度我廳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1、到2008年信息公開工作才剛起步,面向社會宣傳力度不夠。要利用多種媒體和宣傳渠道發布公開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曉率,更好地服務於社會。
2、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主動公開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還存在信息發布量少等問題。要鼓勵廣大幹部、民眾積極參與信息發布的監督,建立長效的監督管理機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與維護的專業技術人員。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提高信息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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