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2009年度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廳領導任組長,下設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各有關處室明確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有關政府公開信息的報送,多次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全面把握《條例》精神和要求,全廳形成分管廳領導負總責,有關處室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報送的政府公開信息實行嚴格的政策把關和保密審查。
(二)健全工作制度,確保工作開展。根據《條例》要求,屬於我廳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各處室形成或變更的政府信息在1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由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統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由我廳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請,並予以登記。
(三)加強建設和管理,紮實做好工作。我廳認真總結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驗和好的做法,對2009年的信息進行認真梳理,經過嚴格的政策把關和保密審查,最後按格式要求及時準確地將適宜公開的政府信息在網站上發布,方便公眾查閱。平時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動態管理,及時發布政府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更好地服務於公眾。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廳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09年我廳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涵蓋本廳適宜公開的各類政府公開信息。其中屬於機構職能類的信息4條,占10.2%;統計數據類的信息1條,占2.6%;其他信息34條,占87.2%。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9年度我廳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信息的情況,無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廳嚴格按照《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標準(暫行)》的要求執行收費標準,對符合《條例》規定的公民按照規定實行減免收費。本年度無收費及減免收費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9年度我廳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申請行政複議案和提起行政訴訟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我廳在繼續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開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的管理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的信息的數量有待進一步提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今後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一是繼續做好《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條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全面提高有關人員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進一步擴展政府公開信息的深度和範圍,暢通公開渠道,利用多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不斷豐富信息種類,提高信息時效性,在政府公開信息的透明度上有新突破。三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動態管理,不斷提高網站的信息公開水平,切實推進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