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2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修正)
- 頒布時間:2008年0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2月29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2008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2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8年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2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12、山西省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辦法(1994年3月7日省人民政府令第46號公布,1994年3月7日施行)13、山西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1994年3月6日省人民政府令第47號公布,1994年3月6日施行,2008年2月29日修改,2011年1月18日修改)14、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1994年9月15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安置規定 第一條 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的富餘職工,應當遵循企業自行安置為主、社會幫助安置為輔,保障富餘職工基本生活的原則。第三條 企業安置富餘職工應當依照本規定採取拓展多種經營、組織勞務活動、發展第三產業、...
◆做好涉改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導涉改國有企業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及時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係。 妥善安置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富餘職工 從鼓勵職工離崗創業、支持企業內部分流、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實行企業內部退養、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等五個方面,對離崗職工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給予場地租賃補貼、一次性創業補...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辦法 第一條 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富餘職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保障富餘職工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富餘職工,是指自治區...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置國有企業中的富餘職工,應當遵循企業自行安置為主,社會幫助安置為輔,保障富餘職工基本生活的原則。第三條 企業安置富餘職工應當採取拓展多種經營、組織勞務活動、發展第三產業、綜合利用資源等措施,...
《山東省實施辦法》是1994年5月2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以下簡稱《安置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富餘職工,應堅持將富餘職工撤離原生產工作崗位,堅持以生產經營性安置為主,堅持安置企業富餘...
安置辦法 一、以市場為取向,確立解決富餘人員問題的總體思路 從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看,企業富餘人員完全由企業自身消化的做法,已不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需要。向社會輸送多少富餘人員應考慮到企業經營機制的完善程度和自律程度;考慮到勞動者的素質是否適應競爭要求,勞動者的心理狀況是否能承受失業的壓力;考慮國家...
《廣東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廣東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府[1995]5號)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現將《廣東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
1995年1月16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67號令發布,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富餘職工,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富餘職工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的生產經營技術組織條件下,根據確定的生產經營方向和規模,對勞動力...
《福建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在1995.04.01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富餘職工,是指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和工作需要,通過勞動組合、競爭上崗或企業改制轉軌後分離出來的人員。第...
江西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 (1994年4月14日省政府令第30號發布)第一條 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工會組織應當幫助、指導...
《雲南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分流安置實施辦法》是由雲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發布的地方性規章,內容共十八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檔案內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河北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實施辦法》在1994.04.19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安置富餘職工,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富餘職工,是指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和工作需要,通過勞動組合、競爭...
改革企業經營者的收入分配辦法,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具體可按《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晉勞社勞資[2001]121號)執行。要積極推行庫(站)務公開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眾監督,完善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監督...
貴州省實施《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辦法在1994.08.27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富餘職工,開發富餘勞動力資源,促進勞動者合理流動,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富餘職工,應當遵循企業自行安置為主、社會...
《寧波市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辦法》在1995.04.18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註:本篇法規已被《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通知》(發布日期:1999年2月25日 實施日期:1999年2月25日)廢止(原因:情況變化,已不適用)1995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5年5月...
《山西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在1993.02.18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絡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目標是:使企業適應市場的要求,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
《鞍山市國有企業富餘和失業職工安置若干規定》在1996.10.30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促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最佳化資本結構,妥善安置富餘職工和失業職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鞍山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安置企業富餘職工,應當遵循企業自行...
《吉林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辦法》已經1993年11月26日省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高嚴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吉林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辦法 第一條為了妥善安置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富餘職工,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3、刪除第二十三條。 三、山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細則(省人民政府令第20號) 1、將第二十二條中“勞動部門”修改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修改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2、刪除第二十三條。 四、山西省實施《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號) 1、...
《黑龍江省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是1995年9月2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屬於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80802 【發布文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號 【發布日期】1995-09-21 【生效日期】1995-09-2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7號)《黑龍江省國有...
改制中富餘出來的人員,屬於事業編制的,由學校逐步消化,可採取校內分流、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進行安置;屬於非事業編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有關規定解除並終止勞動關係,並按照《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晉政辦發(2006)33號)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