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會展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會展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1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會展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文字號:晉政發〔2016〕59號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29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進一步發揮會展業對擴大消費、調整產業結構、拉動經濟成長、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的綜合性、跨界性帶動作用,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服務經濟轉型為根本目的,以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為發展方向,加強對全省會展業的統籌指導,加快培育會展主體,建立支持會展業發展的協同機制,夯實會展經濟發展基礎。力爭到2020年,全省年展會數量突破150場(次),年展覽面積突破120萬平方米,培育2-3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全國品牌展會、5個行業品牌展會,永久落戶1-2個國際性學術或研討會議。會展設施更加齊全,配套服務更加完善,將太原市打造成為我國中部地區重要的會展城市。
二、加強對會展經濟的統籌協調
(一)充分發揮我省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
省商務廳要發揮牽頭統籌協調作用,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全省會展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全省會展業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部署全省年度會展工作。省投資促進局要統籌承辦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各類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博覽會、洽談會等活動。充分發揮貿促會等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打造山西會展品牌。
1.打造五個重點品牌展會。以服務產業轉型升級、結構調整和招商引資為主要目標,集中精力辦好政府主辦的中國(太原)國際能源產業博覽會、中國(山西)特色農產品交易博覽會、山西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平遙國際攝影大展和山西省旅遊發展大會五大重點展會,充分利用“太原論壇”提供的平台和時機舉辦展會,做到固定時間、固定地點、固定功能,打造山西會展品牌,奠定我省會展經濟發展的基礎。
2.培育一批專業品牌展會。以展覽展示、產品推介和洽談簽約為主要目標,自主舉辦山西裝備製造業博覽會、太原煤炭工業技術裝備展覽會、中國(山西)酒飲食品產業交易博覽會等展會;引進舉辦中國(太原)國際汽車展覽會、中國快餐工業博覽會等展會;“走出去”參加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中國-南亞博覽會、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中國(廣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亞歐博覽會、東協(曼谷)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德國漢諾瓦國際工業博覽會等境內外展會。
3.鼓勵各市舉辦地方特色展會。各市要結合當地文化、旅遊資源和產業特點,繼續辦好關公文化旅遊節、五台山國際文化旅遊月、高平炎帝文化節等活動,邀請國內大型知名企業舉辦會獎旅遊、年會等活動,以游帶會、以會帶游,進一步擴大地方影響,提高知名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三、培育會展業主體
(三)打造全省會展經濟核心區。
會展經濟是城市經濟,太原市要發揮省會城市會展資源集聚的優勢,打造我省會展經濟核心區。太原市要制定具體的促進會展業發展辦法,為會展業發展創造環境,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全力打造以長風商務區“山西國際會展中心”為標誌的會展經濟核心區。
(四)做大做強龍頭企業。
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要使龍頭企業成為全省會展業發展的主力軍。各地要引導現有會展機構和企業組建股份制會展企業集團或會展聯盟,在資金、運作、人才等方面給予適當支持,鼓勵其以資本為紐帶,通過聯合、合作、參股等方式壯大企業規模,引入品牌會展,發揮全省會展產業龍頭帶動作用。
(五)培育會展專業服務企業。
鼓勵社會各類投資者成立會展專業服務公司,引導中小會展企業與展覽場館、商協會等建立合作聯盟,加快向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提供高品質會展策劃、代理、廣告、宣傳、工程等會展服務。
(六)大力引進優質會展企業。
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展館建設,吸引擁有展會資源的國內外一流展覽集團參與現有展館經營。積極爭取國內外知名會展公司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代理機構或合作機構。密切與國際會展權威機構和知名人士的良性互動,加強與國際行業組織的合作,培育、引進一批優秀會展項目。
四、建立支持會展業發展機制
(七)建立考核激勵機制。
1.建立獎補機制。設立全省會展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1000萬元。同時,整合現有涉及展覽業的專項資金,統籌使用,支持全省會展經濟發展。省商務廳每年發布上年度我省重點支持的市場化展會目錄,對列入目錄的展會給予獎勵或補貼。引進國際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引進國內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80萬元獎勵;引進行業品牌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引進大型國際性會議(論壇)給予單個不超過50萬元外來參會人員住宿補貼;引進全國大型會議(論壇)給予單個不超過30萬元外來參會人員住宿補貼;對重點扶持的我省自辦展會每個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
2.建立考核機制。對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國煤炭博物館、山西省展覽館每年的辦展數量、規模進行考核,完成目標給予獎勵,未完成目標核減相關展會經費。
(八)建立會展設施運營管理協同機制。
積極推進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國煤炭博物館、山西省展覽館等展館運營機制創新,鼓勵“走出去”招展引展,轉變經營理念,圍繞會展核心主業,大力發展廣告宣傳、旅遊、拍賣等配套產業,實現業務立體疊加、跨界經營,提升綜合盈利水平。鼓勵展館之間組成展館聯盟,實現資源共享,形成不同展館的展示風格和獨特主題,實施動態展與固定展滾動互融,創新展館經營模式。
(九)建立政策協同機制。
1.簡化展會的行政審批環節。公安、工商、質監、交通運輸、衛生計生、稅務、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設立“綠色通道”,制定實施《品牌展會綠色通道啟用管理辦法》,對符合規定的品牌展會,簡化審批環節,提高效率,避免同類事項重複審批。
2.規範會展收費和檢查。會展收費和檢查原則上採取多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確需單獨檢查和收費的,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出示相關證件、開具統一票據。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堅決制止並嚴肅查處對會展的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行為。
(十)建立產業協同機制。
1.做大做強會展產業鏈。圍繞會展核心業務,大力發展廣告、策劃諮詢、裝飾裝潢、中介、展會物流等配套服務產業,加快發展酒店、旅遊、餐飲、零售、電子商務等關聯產業,延伸會展產業鏈,進一步擴大會展業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2.推動商旅文展融合發展。舉辦以服務產業轉型和招商引資為主要功能的展會,在向參展商、參會商發邀請函的同時,寄送推介我省品牌旅遊線路、展會期間文化展演介紹、我省特色品牌產品推介等宣傳手冊,擴大會展經濟溢出效應。在主展區外圍設立山西旅遊、文化、餐飲、品牌產品的展覽展示區域,安排我省特色文化精品劇目展演。
3.積極發展網上會展。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牽頭舉辦網上展會,積極推動在我省舉辦的各類品牌展會同步開通網上展覽和推介,並逐步完善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等功能,藉助網際網路經濟優勢,努力打造線上線下融合互動、充滿活力的會展經濟體系。
五、夯實會展經濟發展基礎
(十一)編制《山西省“十三五”會展業發展規劃》。
明確會展產業發展目標和產業政策,根據會展產業發展的戰略定位和發展規劃,對會展業硬體設施建設進行巨觀把控,發揮產業政策的巨觀調節功能,促進會展產業朝著既定方向和目標發展。
(十二)出台《山西省會展業管理辦法》。
明確界定會展業參與各方的法定地位、權利職責和行為規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真正實現會展業經營、管理法制化。
(十三)加強場館基礎設施建設。
太原市籌建10萬平方米以上、基礎設施配套齊全的大型會展場館,為引進和創辦大型展會奠定硬體基礎。加快推進大同、運城等市建設高標準、國際化展覽場館,推動各市規劃新建或改造一批一館多用、優勢互補的中小型場館,增強我省辦展能力。
(十四)加快會展業人才培養。
引導和支持有關大中專院校辦好會展業相關專業,建立會展職業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機制,與國內外知名會展培訓機構聯合舉辦會展業相關培訓。通過各種渠道,加快引進國內外各類會展專業人才,特別是策劃、設計、現場服務等專門人才來我省發展。
(十五)設立山西會展官方網站。
發布我省各類展會信息,提供會展政策諮詢、會展信息發布、會展企業和場館展示、網上會展等服務,暢通企業、市場、展館、政府之間有效聯繫渠道。
(十六)建立會展業統計報表制度。
商務部門要會同統計部門、各市、各展館加強會展業的統計調查工作,建立會展業統計報表制度,全面準確反映我省會展經濟發展情況,為制定會展業發展政策和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