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規定,山東省水利廳編制完成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現公布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度報告
  • 時間:2013年
  • 地點:山東省水利廳政府
  • 性質:年度報告
內容詳情,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監督檢查情況,八、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內容詳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規定,山東省水利廳編制完成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現公布如下。

一、概述

本報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組織領導、制度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收費及減免、行政複議和訴訟、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情況,以及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二、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

省水利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作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作為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突出水利政府信息的公益特性,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相關政策、信息。成立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調整充實,把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廳直屬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負責全廳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並明確1名專職人員和2名兼職工作人員。

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在出台《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基礎上,相應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首問負責制度、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保障工作制度等八項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程式、監督保障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信息公開制度體系。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形勢,修訂了《山東省水利廳黨政工作規則》,就政府信息公開程式、時限、主體責任等進一步作出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充分發揮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在省水利廳入口網站“山東水利網”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等,相關政府信息均及時通過入口網站的“水利新聞”、“通知公告”、“政策法規”、“人事任免”、“招標採購”等欄目公開。對水利重點工作和公眾關心的重大事件,在“山東水利網”增設專題欄目公開相關信息,2013年開設了“當前聚集”、“特別推薦”、“專題活動”等專題和“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及時編制各類公報簡報並報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同時在“山東水利網”“中國山東網”發布。積極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媒體資源和新聞發揮會及時公開政府信息。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3修訂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按照公開內容及時予以更新。2013年省水利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26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6條、法律及地方性法規11條、省政府規章12條、技術標準4條、規範性檔案72條、行政審批類項目信息368條,其他信息1043條,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了依法、及時、全面公開。其中通過公報簡報形式公開的有《山東水利信息》76期,防汛抗旱要情快報11期,南水北調動態74期,各類公報通報92期。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對外公開了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和工作人員姓名。2013年,省水利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全部按照規定進行了公開,未收取信息公開費用。無針對省水利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監督檢查情況

專門制定出台了《山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山東省水利廳關於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工作程式、違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確要求,建立起較為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並在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下增設了監督組,由省紀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組負責同志兼任監督組組長,專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投訴受理、責任追究等。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所有公開的政府信息都嚴格經過了保密審查。

八、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需要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需進一步完善。2014年,圍繞保障公眾知情況權、參與權,針對存在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積極推進信息主動公開。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根據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積極開展財政決算報告公開。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指導作用,做好條目對應信息的及時公開和更新維護。對申請頻率高並且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範圍。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對照實際工作查找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做好制度的評估、完善和清理。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三是推進公開載體建設。完善山東水利網功能,對信息公開欄目進行改版,充分發揮網站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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