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利廳2012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省水利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作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作為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突出水利政府信息的公益特性,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相關政策、信息。成立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調整充實,把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廳直屬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全部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負責全廳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並明確1名專職人員和2名兼職工作人員。將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評價納入機關目標管理,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由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水利廳2012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 性質:公開報告
  • 時間:2012年
  • 發布單位:山東省水利廳
組織制度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監督檢查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組織制度管理

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

省水利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作為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作為建設“服務政府、陽光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突出水利政府信息的公益特性,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相關政策、信息。成立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調整充實,把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廳直屬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全部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負責全廳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並明確1名專職人員和2名兼職工作人員。將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評價納入機關目標管理,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由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實施。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在出台《山東省水利廳政務公開工作規定》基礎上,相應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首問負責制度、新聞發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保障工作制度等八項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程式、監督保障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信息公開制度體系。適應水利改革發展新形勢,印發了《關於嚴格執行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規範重大水行政決策程式的通知》,制定了《山東省水利廳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和《山東省水利廳行政許可程式規定》,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辦理程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廳直屬事業單位均制定了信息公開制度規定,並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充分發揮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在省水利廳入口網站“山東水利網”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等,相關政府信息均及時通過入口網站的“通知公告”、“政策法規”、“人事任免”、“招標採購”等欄目公開。對水利重點工作和公眾關心的重大事件,在“山東水利網”增設專題欄目公開相關信息,2012年開設了“當前聚集”、“特別推薦”、“水事解讀”、“專題活動”等專題和“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及時編制各類公報簡報並報送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同時在“山東水利網”發布。積極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各種媒體資源和新聞發揮會及時公開政府信息。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2年初制訂了政府信息公開年度計畫,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按照公開內容及時予以更新。2012年省水利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31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8條、法律及地方性法規11條、省政府規章11條、技術標準4條、規範性檔案71條、行政審批類項目信息407條,其他信息710條,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了依法、及時、全面公開。其中通過公報簡報形式公開的有《山東水利信息》108期,防汛抗旱簡報26期,農田水利簡報25期,南水北調動態164期,各類公報通報114期。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對外公開了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電話、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和工作人員姓名。2012年,省水利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無針對省水利廳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與監督檢查情況

專門制定出台了《山東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和《山東省水利廳關於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工作程式、違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都作出了明確要求,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並在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下增設了監督組,由省紀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組負責同志兼任監督組組長,專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投訴受理、責任追究等。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所有公開的政府信息都嚴格經過了保密審查。

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與日益增長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生產生活對水信息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需要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和方式需進一步完善,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形式還需進一步改進。
2013年,圍繞保障公眾知情況權、參與權,針對存在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完善細化政務公開制度。對照實際工作查找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做好制度的評估、完善和清理。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以公開為原則、不開公為例外,不斷擴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指導作用,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完善和細化,對目錄中的條目要落實責任,做好條目對應信息的及時公開和更新維護。對申請頻率高並且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納入主動公開範圍。積極推動“三公”經費公開。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辦理能力和水平。加大業務知識學習和教育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加強對系統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交流。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途徑和方法,規範和豐富公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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