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辦國小實施管理暫行辦法》於1958年1月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布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民辦國小實施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委員會
《山東省民辦國小實施管理暫行辦法》於1958年1月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布實行。
《山東省民辦國小實施管理暫行辦法》於1958年1月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布實行。共十九條。是為普及國小義務教育,發揮民眾辦學力量,提高人民民眾的文化水平,加強對民辦國小的領導與管理而制定的。辦法規定:國家機關、團體、廠礦、企...
《山東省政府關於中國小領導管理體制的暫行規定》是山東省政府為充分發揮各級辦學的積極性,加速中國小教育事業的發展,對全省中國小實行分級辦學、分工管理的體製作出的暫行規定。【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5-11-11 【生效日期】1985-11-1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0年9月7日 暫行辦法 山東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
《山東省國小教育實施辦法》是山東省施行的辦法。山東省國小教育實施辦法,1949年10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實行。《實施辦法》包括宗旨方針、學制、課程設定與教學時間、教導工作原則、國小之組織及編制、國小之設定與領導、經費、國小與駐地社教工作等。主要內容為:國小教育是新民主主義國家國民的基礎教育,應以發展兒童...
《山東省設定短期國小暫行辦法》於1943年4月國民黨山東省省政會議公布施行,共十六條。是為救濟大齡失學兒童及地方經濟困難而制定的。辦法規定凡年滿10歲至16歲大齡失學兒童均應入短期國小或短期國小班補受義務教育;各機關團體及私人均有提倡或設立短期國小及短期國小班的義務;短期國小及短期國小班均免收學費,所有...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1月30日 內容解讀 《條例》對學校的安全保障與風險防控、安全教育與管理、應急處置與事故處理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學校安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遵循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屬地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體現了新時代學校安全工作的基本...
山東省教育廳 2023年3月14日 檔案全文 山東省中國小教材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強黨對教材工作的領導,切實提高中國小教材建設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國小教材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制訂本細則。第二條 ...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普通中國小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省...
實現學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普通中國小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檔案,我廳組織修訂了《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
山東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 (試行)辦學方向 1.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面向全體學生,為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奠定基礎。校務管理 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山東省學前教育規定》(省政府令第272號)、《山東省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檔案精神,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對2005年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廳印發的《山東省學前...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魯教基字[2007]26號)各市教育局、萊鋼教育處:為進一步規範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信息化、科學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
辦法全文 山東省省級教育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教育發展資金(以下簡稱“教育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更好發揮資金激勵引導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集中財力支持教育優先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19...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教科書管理,規範教科書選用工作,保障教學秩序和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教科書,是指經國務院教...
第二十三條 營利性民辦高中實施收費,應與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簽訂協定,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退費辦法,以及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調整學費、住宿費標準的,應於秋季開學3個月前向社會公示。第二十四條公辦中國小住宿費和公辦高中學費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收費使用山東省財政廳統一監製的山東省財政...
山東省教育廳 2015年12月8日 全文 山東省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教科書管理,規範教科書選用工作,保障教學秩序和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教科書,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和省級...
關於印發山東省中國小、幼稚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基礎教育處,2007-12-26)青島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學前教育機構管理規範辦園行(基礎教育處,2007-11-01)教育部關於加強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07-09-27)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2007-09-07)政策保障推動幼兒教育事業均衡發展(顧玲玲...
《山東省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實施細則》是山東省教育廳2016年2月1日發布的細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教科書管理,規範教科書選用工作,保障教學秩序和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中國小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教科書,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和...
四、加強資產管理 (一)加強日常管理。各地要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不斷完善中國小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對校舍和儀器設備等資產,根據《山東省中國小財產物資管理暫行辦法》,分別設立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等,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實現固定資產管理的數位化...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55號 《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國小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已經2012年10月21日省政府第1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 姜大明 2012年11月5日 辦法 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國小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辦學行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2月10日印發 附屬檔案1 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章 一、《山東省科學技術保密實施細則》(魯政發〔1986〕114號)二、《山東省行政區劃管理辦法》(魯政發〔1988〕176號)三、《山東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魯政發〔1995〕103號)四、《山東省耕地保養暫行規定》(山東省人民...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親職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去年(2009年)底,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家長委員會設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09〕17號,以下簡稱“試...
科技類培訓機構須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主動按照《山東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辦法》(魯教財字〔2021〕12號)要求,接受主管部門的預收費監管措施,實行“消撥同步”。科技類培訓機構應將收費標準在醒目位置公示。單次向學員收取課程費用的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
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須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契約(示範文本)》,主動按照《山東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辦法》(魯教財字〔2021〕12號)要求,接受主管部門的預收費監管措施,實行“消撥同步”。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應將收費標準在醒目位置公示。單次向學員收取課程費用的時間跨度不...
1950年初,校本部遷往五里天齊廟,學校執行山東省《國小教育暫行實施辦法(草案)》,國小學制“四二”制,春季始業。分班主任:袁箴志(城陽人)。1953年,國小改為秋季始業。1954年7月20日,即墨縣藍村完全國小的一個六年級班在藍村鎮二里分班國小畢業。1955年秋,藍村鎮二里分班國小改為藍村鎮二里國小,為...
提高規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有關工作的意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民辦教育管理若干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東省檢定國小教師暫行辦法》是山東省施行的辦法。山東省檢定國小教師暫行辦法,為了加強國小教師隊伍建設,1942年山東省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決定對國小教師普遍進行一次檢定,並制定頒發了《山東省檢定國小教師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凡是國小教員不論學歷如何,任職久暫,成績優劣,應一律接受檢定,未接受檢定的...
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禁違規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嚴禁通過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方式進行欺騙性宣傳和欺詐招生,嚴禁違規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鈎的任何費用。制訂山東省高校招生章程編制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審核和發布工作。加大招生監督檢查力度,規範...
山東省中國小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管理辦法 (暫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引導廣大中國小校增強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促進學校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服務體系,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各類學校安全責任事故,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按照《山東省中國小校舍設施維護管理暫行辦法》(魯教財產[1993]23號文)和《莒縣一中、二中、四中完善“國有民辦”辦學體制工作實施細則》(莒政辦發[2001]55號文)的規定進行管理,接受縣教委的監督和檢查。第四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經費內控制度和審批制度。財務工作人員要遵守財經紀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