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於紮實開展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教基處函(2010)7號

關於認真落實魯教基字〔2009〕17號檔案紮實開展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處):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親職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去年底,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家長委員會設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09〕17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要求全省普通中國小均應設定學校家長委員會,並明確了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定位與宗旨、組織與職責、權力與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教育廳關於紮實開展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適用地區:山東省
  • 所屬類型:通知
  • 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今年3月份,省教育廳委託有關機構就中國小家長委員會設定和管理工作組織了調研,發現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根據調研情況,結合各地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中國小家長委員會,是家長和學校交流的橋樑和平台,對於促進家校溝通合作,向家長宣傳教育方針政策,推動家長正確理解和認識教育工作,促進親職教育和學校教育同向同步合力,創設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對於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體現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維護中小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對於豐富家長親職教育知識,掌握教育方法技能,進一步提高親職教育水平,促進家校和諧與社會和諧,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全面推進中國小素質教育健康有效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從建立現代學校制度,構建完善的教育體系,促進教育與家庭、社會和諧與良性互動的高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採取有效措施,紮實有效地推進此項工作地開展。
二、積極行動,紮實開展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與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強學習和宣傳,引導全社會和家長了解、關注、支持和積極參與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校科學規範地開展家長委員會建設和實施工作。中國小校要按照試行辦法要求設定家長委員會,今年上半年,各市要有50%以上的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年內,全省所有中國小均要成立家長委員會並有序開展工作。學校在試行辦法之前成立的家長委員會要按照新的要求適時進行調整,調整工作年底前完成。要完善制度,中國小校要按照試行辦法建立和完善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明確家長委員會的定位和宗旨,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章程,完善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委員和領導的產生和管理工作制度,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細化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權力和義務,逐步建立科學規範、有效參與、有序開展、成效顯著的家長委員會運行機制和工作格局。
三、加強研究和指導,培育典型,總結經驗,促進工作的全面深入實施
我處聯合有關機構,組織了研究團隊,對家長委員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研究,並在全省開展典型培育工作。各地也要對此項工作開展深入研究,積極探索,逐步構建有效的工作機制和制度,並切實加強指導,總結經驗,培育典型,形成典型示範、全面推進的良好局面。典型經驗和好的做法請於今年10月底前報我處。我處將擇機召開中國小家長委員會建設管理工作現場交流會。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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