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4年1月1日
- 類型:地方法規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全文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更...
該《意見》指出加快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完善政策,增強制度吸引力;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等四部分。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 印發...
山東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分別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魯政發〔2013〕31號)...
第一條 為建立全市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魯政發〔2013〕31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堅持以下原則:全...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魯政發〔2013〕31號)規定,“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整合,建立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16年,國務院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07〕20號檔案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意見》(魯政發〔2007〕61號)有關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大學生醫療保障工作,省政府決定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提出...
2012年10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5號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工作的意見(試行)》。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籌資機制、保障範圍和水平、新農合大病保險的承辦方式、切實加強監管、...
為進一步健全我省居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魯政發〔2013〕31號),...
(一)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繼續鞏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認真落實基本藥物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和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等政策。要將2012版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民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
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紮實推進深化醫改各項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整合建立了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建立起包括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補充...
第三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以下原則:(一)醫療保障水平與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不建立個人帳戶。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的保障方式。(二)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以收定支、收支...
所有已開發國家和許多開發中國家都建立了醫療保險制度。中國標準 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鄂政發〔2008〕25號)精神,...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政府...
濟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32號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市 長 張建國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關於印發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7日 ...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駐泰高校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08...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國發〔20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堅持做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基金結餘較多的城市要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當調整基金支付政策,避免結餘資金過多。充分利用基層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探索建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擴大制度受益面。對起付線、封頂線、基金支付...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共同構成我國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主要政策:(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998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在全國...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6293萬人。指導檔案 國務院2016年1月1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7〕9號)精神,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