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鄉(鎮)村集體工業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鄉(鎮)村集體工業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3.19 實施時間 2002.03...
1989年12月2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89年12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鄉(鎮)、村集體工業企業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其健康發展,根據...
《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是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關於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方面的條例。2022年,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契約管理條例》。通知...
廢止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已於2017年9月30日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
二、《山東省優待烈屬軍屬和傷殘軍人規定》(1989年11月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等...
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和補充:一、法規名稱修改為《山東省集體所有制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二、第五條修改為:“省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
(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郭樹清 2014年10月28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等四件地方...
1987年2月25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6月1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10...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一九九四年六月十四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的《山東省集體所有制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1991年10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11月2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民負擔管理...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二十五件》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2年2月8日印發的檔案。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修改《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東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於1982年11月10日原則批准,山東省人民政府於1982年12月15日公布的《山東省城市(鎮)建設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修訂信息 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1996年12月14日山東...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7.27 實施時間 2002.07.27 為了保證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於2006年9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7.30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9年8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2015年4月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 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農業機構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訂:一、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獎懲試行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3.19 實施時間 ...
1999年12月16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5.27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