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完善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根據國家教改革試點的總體要求並結合我省實際而制定。《辦法》共五章二十六條 ,自2013年3月1日起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
- 實行時間:2013年3月2日起
- 有效期:2013年3月2日-2018年2月28日
- 實施區域:山東省
- 發布文號:魯教師發〔2013〕1號
- 發布日期:2013年01月23日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完善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根據國家教改革試點的總體要求並結合我省實際而制定。《辦法》共五章二十六條 ,自2013年3月1日起實行。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完善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根據國家教改革試點的總體要求並結合我省實際而制定。《辦法》共五章二十六條 ,自2013年3月1日起實行。
為深入貫徹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家、我省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教育部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實際,經研究,對《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
為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山東省內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適用本細則。第三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13〕2號)精神,制定《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我省自2013年起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註冊制度試點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如何做好首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二OO一年七...
教師兼職的,考核內容應包括履行兼職崗位職責的情況。各地要按照《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考核主要內容與考核方式》(見附屬檔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細化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四、考核程式 教師考核工作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
(三)取得《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件即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且參加畢業教學實習成績合格的普通院校師範類畢業生...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是2013年8月15日,教育部以教師〔2013〕9號印發的。該《辦法》分總則、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與形式、考試實施、考試安全與違規處罰、組織管理、附則7章36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檔案發布 教育部關於印發《...
考試意義 教師是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開展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職業準入制度,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的重要任務,是建立健全中國特色教師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於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根據國家規定,自主進行教師管理工作。第六條 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條件。對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而申請獲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師範院校畢業生到學校...
教師[2013]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為確保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平穩順利實施,現將《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
完成山東省教師教育網路聯盟建設。大力加強名師、名校長隊伍建設,推進“齊魯名師”、“齊魯名校長”建設工程,做好年度教育創新人物(教師系列)評選工作。修訂山東省特級教師管理辦法,建立山東省特級教師信息庫,評選第七批特級教師。5....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辦公廳以教師廳〔201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試點範圍,在浙江、湖北等15個省(區、市)試點基礎上,新增13個省(...
在實行全國統考的省市區,改革當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生需要考教師資格證,改革前已經入學的不需要考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省市區的情況是:2011年: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增加:河北省、上海市、廣西區、海南省。2013年增加:山東省、山西...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18〕44號),參照《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國辦發〔2018〕75號),制定本辦法。
(6)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7)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統考地區 教師資格考試分為省考和國家統考。全國統考省份分別為:河北、山東、山西、湖北、上海、廣西、浙江、...
第九條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準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
第九章 班主任工作 第十章 課外活動 附錄:教師資格考試必讀法律法規彙編 教師資格證相關問題解答 1、什麼是教師資格?答案: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它規定著從事教師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條件。教師資格制度...
根據《通知》內容,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具體名單將另行印發)。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
增強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考試科目的設定和內容要突出崗位特點和職業適應性。創新招聘形式,使熱愛教育事業、真正適合當教師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採取先面試後筆試的辦法。4.完善學校教職工聘用管理制度。落...
2.負責指導教師資格制度實施,承擔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3.負責指導全省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聘用、培養培訓、管理監督和解聘辭退工作。4.指導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參與擬訂全省教師配備和教師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