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考地區
目前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統考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
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一)幼稚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國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
在實行全國統考的省市區,改革當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生需要考教師資格證,改革前已經入學的不需要考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省市區的情況是:2011年:浙江省、湖北省。2012年增加:河北省、上海市、廣西區、海南省。2013年增加:山東省、山西省、貴州省、安徽省。2014年增加:江蘇省、陝西省、吉林省。2015年增加:福建省、北京市、甘肅省、河南省、湖南省、寧夏區、江西省。2016年增加:四川省、重慶市、遼寧省。在非全國統考省,師範生不需要考教師資格證。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下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科目教材
非統考地區:
高等學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教學方法導論》、《職業道德規範與專業標準解讀》。
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範與專業標準解讀》。
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範與專業標準解讀》。
國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教學方法導論》、《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職業道德規範與專業標準解讀》。
統考地區:
幼稚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報考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鑑定。
2.各種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要求
(1)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取得國小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由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育教學的特殊性.對於一些具有特殊技藝的人員.學歷要求還可以適當放寬,具體放寬到什麼程度,要根據個人所具有的特殊技藝而論.而且要經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才能放寬。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除了有學歷要求外.還應當同時具備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這是和其他6種教師資格的顯著區別。
(6)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
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於從事教師職業必須具有教育教學能力,也就是說不僅要掌握一定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識按照不同學校教學計畫的要求傳授給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的探索精神、學習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學生的特長和潛力能夠充分發揮出來。教育教學能力的內容廣泛,要求較高,鑒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公民的素質差異較大,因此,《(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4.擔任教師工作所必須具備的身體條件
“身體條件”應為教育教學能力的一部分,或者說是承擔教育教學任務的“硬體”,因為教師(特別是國小和幼稚園教師)身體條件對教育教學效果有一定影響。《教師資格條例》第六條規定:“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教師身體條件主要是要求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等。“身體條件”的具體標準參照師範教育類專業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5.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專業技術要求
中等職業學校“培養國民經濟部門需要的中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性質,決定了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中實習和實際操作的內容較多,這些實習和實際操作任務是由實習指導教師承擔的,這些實際操作教學水平,除了要有一定的學歷作基礎外,還要有相當長時間的經驗積累和實踐鍛鍊才能達到。所以,在《教師資格條例》第七條第二款中規定:“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國語水平要求
《教育法》規定在我國各級各類學校教學都應當推廣使用國語。《(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國語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國語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少數方言複雜地區的國語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的國語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準。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的交往越來越密切、範圍越來越大,國語作為交往的重要工具日益為社會所重視。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對推廣使用國語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教師應當具有比其他社會成員有更高的國語水平。
7.教育學、心理學知識要求
學習、掌握並能在教育教學實踐工作中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原理是教師職業的特殊要求。對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根據這條規定和不同教師資格的不同要求、不同地區和不同的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教育學、心理學的學習和考查(考試)等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具體辦法。
港澳台方面
2019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聯合下發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國小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願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
考試流程
考國語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一般3月到6月,9月到12月每個月可以考一次。
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該考試半年一次,通常在3月和10月, 有效期要根據自己省份的規定,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理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大學,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大專以上學歷,另外大學教師證是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
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就可以去報名試講——也就是“說課”,這個時候你要選好科目(就是要選好數學、語文之類的) 。說課一般是15分鐘,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 在每年6月和11月,通過說課就可以拿證了。
考試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課考試每年3月、11月各舉行一次。報名時間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的報名時間由自考辦另定)。教材由自考辦供應。 教學技能測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報名,具體時間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確定後公布。教學技能測試的內容為:備課、說課或上課、面試。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意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班學生,在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允許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但在申請參加教學技能測試時,應已獲得相應學歷證書。
2015年上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國小教師資格面試時間為5月16日-17日。
2015年下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國小教師資格報名時間:9月7日-9月13日,筆試時間11月1日。
面試成績
2015年上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國小教師資格面試成績查詢時間7月5日起。
2015年下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國小教師資格面試報名時間:11月30日起,面試考試時間:12月26-27日。
必備材料
①上次參加考試並通過1門課程的,須帶准考證。
②第一次報名或上次雖報名但沒有考出課程的,須1寸照2張。報名費用:
①准考證製作費15元。
②課程報考費每門32元。
③教材費為教材實際價格(教材為教師資格考試專用教材)。
兩門理論課程均合格者,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本次考試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試時補考,補考仍不合格,須重新參加所有課程的培訓考試。如若同時報考兩門,而該兩門課程又同時沒有及格,則取消該生補考機會,須按新考生重新報考。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獲得教師資格,並不一定能夠擔任教師,能否擔任教師還需要教育部門是否招聘錄用,但未獲得教師資格的,教育部門基本都是不會招聘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