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 編號:魯教人字〔2001〕22號
  • 發布時間: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 類型:通知
實施制度通知,認定範圍,申請條件,認定程式,“兩課”考試,“兩課”補修培訓,時間安排,收費標準,工作要求,

實施制度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魯教人字〔2001〕22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通知》(魯教人字〔2001〕23號)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我省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資格工作通知如下:

認定範圍

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範圍是幼稚園教師資格、國小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包括:
(一)各級各類學校已取得教師資格擬申請其他等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
(二)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三)其他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

申請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我省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取得《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件即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且參加畢業教學實習成績合格的普通院校師範類畢業生可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並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體檢合格。
(六)國語水平應當取得的國語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合格證書(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請人員可免)。

認定程式

(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 除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件者外,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須到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名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以下簡稱“兩課”)考試,取得《合格證》。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員參加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三)體檢 取得《合格證》且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的申請人員和符合教師資認定特許條件的申請人員,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組織體格檢查。
(四)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提供身份證件、學歷證明、《合格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國語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向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符合特許條件者不需提交《合格證》)。
(五)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申請後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結論。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保存,並使用“全國網路版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系統”錄入認定數據信息。
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件的申請人員不參加以上(一)、(二)項考試和測評,但普通院校師範類畢業生學習期間缺少教育學或心理學合格成績的,須參加“兩課”考試並取得《合格證》;缺少畢業教學實習合格成績的,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且成績合格。
普通高校師範類應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各高校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參加駐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認定,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確保畢業生離校前向合格人員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兩課”考試

2009年“兩課”考試由我廳統一組織,分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國小和幼稚園3個層次。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中學層次考試;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國小層次考試;申請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幼稚園層次考試。考試報名工作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訪問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到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交費、採集照片。“兩課”考試准考證由考生於考試前15日內登入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此證做為考試入場的必要證件之一。考試成績可在6月5日至6月30日登入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進行查詢。“兩課”考試合格證由我廳統一制發。“兩課”合格證在5年有效期內只限申請一種種類的教師資格。

“兩課”補修培訓

為提高教師資格認定質量,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不符合認定教師資格特許條件的人員原則上應進行教育學、心理學補修培訓(每門不少於32學時)。“兩課”補修培訓由省教育學院統一組織,採用遠程網上教學方式進行,在各市設教學點。參加“兩課”考試人員在考試報名時確定是否參加培訓補修。培訓的時間和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並在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上公布。

時間安排

2月25日,各地開始進行宣傳發動工作;各市研究制定本市教師資格認定的詳細工作日程安排。
3月5日前,各市將本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現場報名點信息(含時間、地點、地址、諮詢電話、受理許可權等)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3月13日至3月16日,進行“兩課”考試及補修培訓的網上報名及教材征訂。
3月20日至3月22日,進行“兩課”考試及補修培訓的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人員照片採集、相關信息及教材征訂確認。
3月25日前,各市將參加“兩課”補修培訓人數、教材預訂數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3月31日,各市領取“兩課”補修教材。
4月4日,開始組織進行全省“兩課”補修培訓。
4月10日前,各市將報名信息數據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4月26日前,各市上報“兩課”考試試卷預訂單。
5月17日,組織進行全省“兩課”考試。
6月5日,公布“兩課”考試成績。
7月10日前,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評、體檢;正式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做出認定結論;將認定數據錄入到全國網路版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系統中,並及時下載已編號數據,以備證書列印;及時上報教師資格證書需求數量。具體工作進度由各市自行安排,並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備案。
8月底前,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的列印、發放;文字材料歸檔保存;報送認定信息資料庫及認定工作總結。

收費標準

教師資格認定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9〕28號檔案標準執行。“兩課”補修培訓由山東省教育學院按省物價局審定標準執行。認定通過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免費頒發,不再收取證書工本費。

工作要求

(一)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安排,我省2009年全國網路版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管理系統的開放時間為2009年5月10日—7月10日。因此,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須在這個時間之內完成教師資格認定(含應屆師範類畢業生的認定)信息的錄入、編號和數據下載工作,不得延誤。
(二)各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根據全省的統一安排,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詳細的工作日程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三)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教師資格證書申領與發放工作的通知》(教師司〔2008〕28號)檔案要求,加強教師資格證書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降低運輸、列印過程中的證書耗損,按照“準確預計、適度留存、杜絕浪費、防止流失”的原則,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證書申領與發放工作。
(四)各市、各有關高校要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領導,廣泛進行宣傳,積極發動社會優秀人員和優秀普通高校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並使申請人員全面掌握各項政策和要求。
(五)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執行認定標準和工作程式,加強監督檢查,按規定的工作時限完成每個階段和各個環節的工作任務,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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