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覆

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覆是關於《消化村級修建辦公樓債務的一部工作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覆
  • 提案:赤水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7號
  • 發布機構:市財政
  • 發布時間: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 人物:皮江蘭、李兆遠、張應德
皮江蘭、李兆遠、張應德、姚光林、周中蘭、張文沛、羅平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消化村級修建辦公樓債務》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省財政廳《關於做好全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黔財預[2006]140號)和《關於儘快解決部分村級組織無活動場所問題的通知》(市組通[2006]94號)精神,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所需的建設投資和家具及辦公用品配置費用,採取中央和省級補助為主,各地、縣財政適當配套的方式落實。要注重整合資源,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對口支援、部門幫扶等方式,與農村衛生、計生、文化、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接收站點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多渠道籌措資金。
我市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要求各村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不能貪大求洋,不得增加鄉村債務和農民負擔。資金按村自籌一點、財政配套一點、部門幫扶一點、政府投資一點、項目傾斜一點的方式進行。工程完工後,市財政配套資金根據各地驗收情況予以撥付。
由於市級財力有限,許多項目沒有安排,但就各位代表建議市政府及時化解村級辦公樓修建欠帳一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決。如果屬村自籌部分應自行解決;屬部門幫扶和項目傾斜的,項目主管部門匯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屬市財政配套部分,情況屬實,可安排解決。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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