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審計手段
審計手段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審計機關具有的
審計許可權和審計處理、
審計強制措施以及
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過程中運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等的泛稱。換句話說,審計手段是指
審計機關為履行
審計職能,實現審計目標應具有的審計許可權、審計行政措施、
技術和方法。
審計手段的發展
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審計方法和手段也隨之不斷發展完善。
(一)早期審計的審計手段及其局限性
審計產生於財產所有者與財產經營者之間的分離,並隨著二者之間
經濟關係的變化而演變。審計目標與目的、審計內容與範圍、審計技術與方法都隨其變化而發展。
早期的審計方法是對反映財務經營管理者所辦事項或代管財產的會計憑證、
賬簿、表報等會計資料,進行全面、詳細的檢查以發現
記賬錯弊和財產盜竊
行為。這種
審計方式,雖然適應了當時
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需要,但其局限性也比較明顯:一是費工費時,
效率低下,二是審計內容局限在
會計資料本身,難以保護
賬外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產生導致了抽樣審計技術的套用
19世紀中期,為確保
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需要由獨立於
企業之外的審計人員進行審查和確認,從而產生了資產負債表審計。審計的這種變化,使
抽樣審計技術開始得到了套用。
首先,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目的已不再是
傳統審計的查錯防弊,而轉向為證實資產負債表所有項目餘額是否真實,這就使得審計內容發生了變化。審計人員無須對審計期間內的交易
活動進行檢查,而只需對於資產負債表項目餘額有關的會計記錄和
存貨進行檢查、認證和盤存,即可對資產負債表的真實做出判斷。因此,從技術方法上,
詳細審計已顯得不那么適應了,必須有更
科學的方法取而代之。
其次,資產負債表審計一般屬於強制實施的年度審計,這是資本主義國家為保證
股東和
債權人的利益而通過立法形式確立的。由於股份公司的興起和對股份公司的
強制審計,使審計業務量急劇膨脹,加上年度審計
制度的時效性,使得審計人員不可能對
股份公司進行詳細審計。
第三,資產負債表審計是由
民間審計來承擔的。作為獨立執業並以
盈利為目的的民間審計必然要考慮如何以最少的時間耗費和最少的資源投入來達到預期的目標。因此,在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審計人員也感到繼續採用傳統的詳細審計方法已難以滿足社會的需要和自身
經濟利益的要求了。
審計目的發生的重大變化,導致了資產負債表審計的產生;強制性審計的實施擴大了社會對審計的
需要;審計人員
職業化趨勢的發展使審計人員開始考慮審計的
成本效益。這些發生在19世紀末的一系列審計變革,不僅為詳細審計向抽樣審計的轉化提供了可能,也對這種轉化提出了必然要求。從此,從審計對象中抽取一定數量的
樣本繼續審查,然後再根據樣本的審查結果來推斷審計對象總體特徵的抽樣審計方法開始取代對審計對象的每個項目進行逐一審查的詳細審計方法,並成為20世紀初資本主義社會比較通行的一種審計技術。抽樣
審計方法的套用,大大減輕了審計的工作量,提高了審計效率,對緩解審計人員當時所面臨的社會對審計
需求的日益增大與審計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為審計進一步深入社會
經濟生活發揮更大作用奠定了技術基礎。
(三)財務表報審計向抽樣審計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戰
抽樣審計方法的套用適應了當時審計目的和其他因素的變化,極大地提高了
審計效率,推動了審計工作的迅猛發展。但在20世紀20年代末期爆發的世界性
經濟危機不僅使
資本主義經濟產生了巨大混亂,同時也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世界性經濟危機嚴重破壞了
資本主義正常經濟秩序,企業大量倒閉,造成了
信用制度的崩潰和大量
股票持有者
破產,即使資產負債表反映
財務狀況良好的一些企業也未能逃脫破產的噩運。這種現象使有關人士注意到:單憑資產負債表無法反映出企業真實的
應變能力,因為資產負債表只是一種靜態表報,表中
項目餘額僅僅反映了一定
時點上企業資產
負債狀況,而無法反映企業在激烈的
市場競爭中的經營業績和
獲利能力。因此,為保證這些
財務表報的真實、正確,並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更需要由獨立的、客觀公正的審計人員予以審查驗證。這樣,資產負債表審計又發展為以
損益表為主的、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財務報表審計。
財務表報審計的出現,使審計工作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首先,審計目的有所變化,不僅在於查證財務表報是否真實、正確,更重要的還在於證實財務表報以及相應的
會計記錄是否依照
會計準則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
經營成果。第二,在抽樣數量和樣本選擇的盲目性,使審計人員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釋抽樣審計的結果,也無法用這一結果來正確判斷財務表報的總體特徵,從而使審計人員對財務表報的評價難以自圓其說。第三,
判斷抽樣著重於對結果的檢查,而忽視了對企業
經濟業務的檢查,從而無法發現
企業經營活動中的舞弊行為,物別是當這種舞弊行為直接影響到財務表報的真實準確性時,這種失察可能使審計人員承擔極大的
風險。
由於抽樣審計方法的這些缺陷在財務表報審計中的充分暴露,遭到了人們的普遍非難,從而影響了審計工作的社會聲譽。
(四)內部控制評價奠定了抽樣審計技術的基礎
儘管
審計環境的變化向抽樣審計方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但也為抽樣審計技術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審計人員重新審視了抽樣技術在審計中套用的合理性。並認識到現行的抽樣審計方法只是憑藉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和實際經驗對財力表報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審查,而忽視了大量的業務活動,無法發現和揭示企業內部發生的、對財務表報真實性和公允性有重大影響的舞弊行為和技術性錯誤,因而難以對
企業財務表報作出準確的判斷和評價。但是,龐大的企業規模和繁多的業務活動,致使審計工作難以回到詳細審計方式,而只能在抽樣審計方法本身尋求改進。從此,審計人員開始了改革抽樣審計方法的探索。
經過
長期的嘗試和實踐,審計人員進一步認識到內部控制與抽樣審計方法之間的關係。如果企業
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其資產安全性和
會計資料準確性就高,發生的錯弊就比較少,抽樣審計結果的代表性就強,據此所作的總體性評價也就比較有把握;反之,抽樣審計結果的準確性也大大降低。這是一個極有意義的發現,由此產生了從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入手,根據評價結果確定審計抽樣的範圍、重點及方法的新思路,並開始在財務表報審計中得到了套用。
在評價內部控制系統基礎上抽取樣本進行實質性審計,將審計導向由經濟業務資料轉換為內部控制系統,從根本上引發了審計方法、程式以至審計觀念和實踐的全方位改變,而被視為傳統審計發展為現代審計的重要標誌。但目前採用的詳細審計或抽樣審計方式,卻難以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審計負荷,這正是西方當初探索內部控制評價方法的動因;而國外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基礎審計所取得的成效——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質量和有效地幫助企業
改善經營管理,則正是我們今天迫切希望達到的目標。
早期審計手段的發展始終局限在受託關係下的技術方法層面。自從
國家審計出現後,審計手段除了技術方法外,還從法律上賦予了審計許可權和
行政措施等。
審計手段的現狀
為什麼要最佳化審計手段(或者說審計手段的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我國的國家審計作為高層次綜合的
經濟監督部門,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審計內容已由傳統的資產負債損益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向
經濟責任審計、效益審計等多元化方向發展。但在審計技術、審計方法、方式和措施等手段的發展上還存在很多的不平衡,甚至於有些審計手段還非常原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手工翻賬摘抄,人工匯總,不論被審單位規模大小和情況怎樣,審計人員進點後總是對其提供的
會計憑證採取
詳查法一一翻閱。
第二、在審計質量的一些
控制點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審前調查和編制方案不細。審前調查是編制
審計方案的基礎,但許多審計人員不願搞審前調查,認為這些被審計單位都經常在接受審計,情況熟悉無須調查,殊不知審計對象的機構設定、資金來源、
管理方式和核算方式等總是處在變化之中。即使搞審前調查,也是蜻蜓點水,而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內部控制的設計及運行情況、重要的
契約、協定等情況未作進一步具體了解。因為審前調查不充分,造成審計方案中的審計目標不突出,審計內容不具體,審計步驟不明確,整個審計方案無個性,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很多審計人員不了解內控制度
測試的優越性和作用,不會使用內控制度測試來對被審計單位做整體的觀測和把握。
第四、對被審計單位的電子賬束手無策,無論其電子賬的真假,每次都只能避開,來一個真亦假時假亦真。
第五、在常規
審計能力有限的情況,不能充分利用審計調查等方法進行輔助和補充。
第六、近幾年來,一些被審計單位為了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督,以各種“造假手段”,製造了一項又一項
財政收支違規行為“合法化”的伎倆。如逃避
政府採購,違規購置
商品;逃避外部監督,在財務列支上做手腳,掩蓋招待費支出,造成“廉政”假象和
會計信息失真;內控制度虛設,造成費用失控。如公務費、業務費、小車
費用嚴重
超預算;以不合規
票據報銷支出,為單位和個人謀取不正當
收入;科研經費不用於科研,全部成了跑項目費和招待費;以虛報事由取得
專項補助、然後挪用專項資金。審計中經常發現一些有專款的單位賬面專項資金結餘多少萬元,而
銀行存款基本沒有,事實上結餘的
專項資金已被挪用一空。對這些問題的審查,如果僅採用傳統的審計技術和方法,既增加審計成本,又不能提高
工作效率。
這些不足,與當代中國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發展是很不合拍的。只有把現有的審計手段進行最佳化,用好、用實、用活,才能有利於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如把實用先進的審計技術與
計算機審計手段進行最佳化組合,就可以減少審計人員翻閱賬冊、
原始憑證的工作量,避免因手工摘抄、人工匯總計算產生的差錯,使這一過程更具科學性,更為理性化。同時在用好用活現有審計手段的基礎上,加大審計手段的
創新,審計方法手段的創新是審計環境和審計內容創新的必然產物。審計方法手段創新的基本方向是:手工審計將逐步轉向計算機審計;
就地審計轉向媒體網路審計;事後審計將轉向事前、事中、
事後審計相結合,並向適時審計方向發展;
審計模式將由賬目基礎審計發展到
制度基礎審計,直至未來的
風險導向審計,等等。
審計創新在時間上是繼起的,空間上是並存的。創新是永無止境的,沒有最新,只有更新,這應當成為審計人員的信條。當前我們審計工作面臨的挑戰是審計任務越來越重和
審計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隨著
會計電算化的日益普及,會計信息計算機化的發展,必將促使審計工作接受
信息技術的改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不與時俱進,不最佳化審計手段,仍然墨守成規,沿襲陳舊的傳統審計方法和手段,就不能更好地適應審計工作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