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提請批准逮捕書審查批示的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審查批捕是逮捕程式的中心環節。
審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提請批准逮捕書審查批示的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審查批捕是逮捕程式的中心環節。
審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提請批准逮捕書審查批示的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
審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的一種訴訟活動。...
人民檢察院對於自己立案偵查的案件,需要採取逮捕措施時,先由偵查部門填寫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一起移送審查批捕部門審查,由檢察長決定。對重大、...
審查決定逮捕,是指檢察機關對直接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審查決定是否逮捕的一種訴訟活動。決定逮捕的標準、條件與審查批准逮捕的標準和條件相同。...
這樣可以提前了解案情,為審查批捕作一定準備。2.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由審查批捕部門辦理。審查批捕部門應當指定辦案人員...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暫行規定》在1991.01.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是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中加強證據審查的若干意見》在2006.07.0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法律上確有疑難的案件,地市級或者省級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外國犯罪嫌疑人的,分別由地市級人民檢察院或者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
《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收錄了審查逮捕通用證據參考標準和常見的169個罪名的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法律、法規、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以及...
2014年3月15日,順平縣公安局提請順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王玉雷。順平縣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在審查案件時,發現該案事實證據存在許多疑點和矛盾。在提訊過程中,王玉雷...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外國籍犯罪嫌疑人程式的規定》在1999.01.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人犯時,必須報請人民檢察院批准。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不應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立即將被拘留者釋放。如公安機關對不批准...
《審查逮捕證據審查與判斷要點》是2011年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少林。...... 《審查逮捕證據審查與判斷要點》是2011年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審查逮捕制度實證研究》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松。主要講述了審查逮捕制度的具體運作。...
十四、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提請批准逮捕和審查批准逮捕工作中,要加強聯繫,互相配合,在工作中可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互通有關情況。十五、關於適用逮捕措施的其他...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高檢會〔2010〕6號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公安...
批准逮捕決定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逮捕條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決定時製作和使用的...
第二條 省級以下(含省級)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偵查案件,決定立案、逮捕的,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審查。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決定立案的,...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捕中如果認為報請批准逮捕的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覆核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以保證批捕案件的質量,防止錯捕或漏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