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的一種訴訟活動。
審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的一種訴訟活動。
審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決定的一種訴訟活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 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
審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提請批准逮捕書審查批示的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
審查決定逮捕,是指檢察機關對直接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審查決定是否逮捕的一種訴訟活動。決定逮捕的標準、條件與審查批准逮捕的標準和條件相同。...
法律上確有疑難的案件,地市級或者省級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外國犯罪嫌疑人的,分別由地市級人民檢察院或者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外國籍犯罪嫌疑人程式的規定》在1999.01.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逮捕是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的,對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逮捕...
檢例第27號:王玉雷不批准逮捕案是2015年01月17日在河北省保定地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批准逮捕決定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逮捕條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決定時製作和使用的...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逮捕人犯,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要求逮捕人犯時,必須報請人民檢察院批准。人民檢察院...
逮捕證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的檔案,該證一般由檢察機關批准。公安機關應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批准逮捕決定書籤發逮捕證,執行逮捕。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8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兩種處理: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60條規定的逮捕條件的,...
十四、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提請批准逮捕和審查批准逮捕工作中,要加強聯繫,互相配合,在工作中可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互通有關情況。十五、關於適用逮捕措施的其他...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暫行規定》在1991.01.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是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工作中加強證據審查的若干意見》在2006.07.0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提請批准逮捕意見書,公安機關對於已經具備逮捕條件的人犯,提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犯所製作的文書。 ...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高檢會〔2010〕6號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公安...
批准逮捕決定書,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逮捕條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決定時製作和使用的...
《關於對報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偵查問題的批覆》在1998.05.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人民檢察院受理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走私犯罪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
拘留的期限較短,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 對象特定性 刑事拘留的對象具有特定性。...
人民檢察院受理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走私犯罪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
第二十四條 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除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