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後覆核,指在現場工作結束,審計報告已準備簽字發出以前,對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結論的覆核工作。審計質量控制方法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後覆核
- 所屬學科:審計學
審後覆核,指在現場工作結束,審計報告已準備簽字發出以前,對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結論的覆核工作。審計質量控制方法之一。
審後覆核,指在現場工作結束,審計報告已準備簽字發出以前,對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結論的覆核工作。審計質量控制方法之一。...
審計覆核是指審計機關內部的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依法對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代擬稿以及所附審計報告等材料進行審核,並提出覆核意見的行為。雖然審計覆核在審計執法工作中,起著防範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特殊作用,但由於它屬於審計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機制,因此有關專家學者在這方面的著述...
審計覆核複查制即對原審計覆核意見進行複查,進一步保證審計覆核意見的落實,消除審計風險隱患,促進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複查制,也就是在原來的覆核意見書上增設一頁,分別記錄審計組審計覆核意見落實情況和專職覆核人員複查情況。局長根據審計覆核意見書和專職覆核人員複查意見,簽發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
審計覆核五不準 審計覆核五不準審計覆核五不準是為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防範審計風險,強化審計人員責任意識,而制定的一種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證據覆核是指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對其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覆核。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反映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客觀依據,審計工作底稿應當附有其反映的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證據。審計證據覆核應注意以下幾點:1.審計工作底稿的審計證據不能遺漏,2.不相關的資料不能作為審計證據,3...
覆核,拼音是fù hé,漢語辭彙,意思是審查核對,意思是指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式;再次審核一次。解釋 1、審查核對 2、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式。在我國指高級人民法院對於判處死刑的案件做再一次的審核。(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案件的審核程式叫做核准)3、覆核與複議的區別。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複議...
第二十三條 審計署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審計覆核、審定製度。第二十四條 本規則由審計署法制司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審計署1988年9月25日發布的《審計署關於覆核審計報告和受理申訴事項的試行辦法》(審法字〔1988〕333號)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年度終結後,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應當對本年度審計覆核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覆核情況報告。第十四條 本準則由審計署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審計署於1996年12月11日發布的《審計機關關於審計覆核工作的規定》(審法發〔1996〕337號)同時廢止。
審計實施方案覆核是指對審計方案的完整性執行情況,實施範圍等進行覆核。當前在實施方案中應注意的事項:1.審計實施方案執行的完整性。如有的審計實施方案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等方面一-一細化作為審計的重點,實際結果卻只能完成其中的一部分;有的審計實施結果與審計實施反應所列的審計內容不致,造成反應要求的...
審計一線覆核 審計一線覆核即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覆核人員深人審計一線,就審計組執行審計準則情況以及審計信息等內容進行現場覆核。將覆核關口前移是為防範審計風險。
《審計署關於覆核審計報告和受理申訴事項的試行辦法》在1988.09.25由審計署頒布。根據《審計署“三定”方案》和《審計署工作規則》的規定,經署務會議決定:法規司負責覆核署內各審計司、各派出機構重大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受理署內各審計司審計、複審的被審計單位的申訴事項。特制定本試行辦法。一、覆核審計報告 ...
分析性覆核法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而獲取初步審計線索的方法。在實施分析性覆核時,審計人員可以使用簡易比較法、比率分析法等。內容 分析性覆核的關鍵在於分析和比較,在貨幣資金審計中,審計人員要利用以前所收集的合理標準和...
報請覆核,是指判處死刑的案件報請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複查核准的訴訟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抗訴的,應由高級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法院核准。高級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審。 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吿人不抗訴的, 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
《上海市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辦法》是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一)最佳化了內容和結構。原《複查覆核辦法》共五章,分別為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申請與受理、第三章複查、第四章覆核、第五章附則。修改後的《複查覆核辦法》分為六章,其中將原第二章的申請與受理分開,將原第四章複查和第五章覆核...
死刑覆核程式是死刑案件的終審程式 一般刑事案件經過第一審、第二審程式以後,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經過第一審、第二審程式以外,還必須經過死刑覆核程式。只有經過覆核並核准的死刑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從這一意義上說,死刑覆核程式是兩審終審制的一種例外。所處的訴訟階段特殊 死刑覆核程式的進行一般是在...
《審計機關分析性覆核準則》由2003年11月25日審計署審計長會議通過,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用途:為了規範審計人員運用分析性覆核行為,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而制定。準則出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 第 5 號 《審計機關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評價準則》、《審計機關分析性覆核...
司法覆核,又譯抗訴審查,是下級法院對管轄權內的上級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的覆核,見於英美法系通行的地區。傳統上,英式法院透過司法覆核用作審核政府或公共機構的決定的合法性的法律程式。司法覆核的含義不僅僅是指普通法院審理憲法糾紛,其更重要的意思是:對於政府發布的行政命令和立法機構審議通過法案法律,法院有權進行...
覆核會計師,會計名詞。事務所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最後環節和要素。根據該要素採用的質量控制程式主要有:對於助理人員所完成的每項工作,應當由具有同等或較高能力的人員進行檢查,以確定已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了審計準則和事務所內部業務規範的規定;是否對已完成的工作和形成的結論作了充分的審計記錄;是否存在任何未解決...
第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第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審人民法院違反法定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覆核法是指檢查人員對被查單位的會計資料進行重複性驗算的方法,即對會計記錄中所有通過計算或匯總形成的數據,按原計算方法重新計算,並將計算結果與被查單位原計算結果進行對照,以驗證被查單位會計記錄是否正確。採用覆核法既可以順復,也可以逆復。順復是按原來計算過程重新計算、覆核。逆復是按與原計算順序相反的...
項目質量控制覆核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挑選不參與該業務的人員,在出具報告前,對項目組做出的重大判斷和在準備報告時形成的結論做出客觀評價的過程。對象 1、對所有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實施項目質量控制覆核;2、規定適當的標準,據此評價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以外的歷史財務信息審計和審閱、其他鑑證業務及相關服務業務,以...
第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第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後認為原審人民法院違反法定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死刑大審判——死刑二審審判覆核監督及實證分析》是中國長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淼。內容簡介 死刑以保護人的生命與自由等基本人權為目的,同時又以剝奪罪犯的生命權為內容。由於其一旦執行,將無法獲得救濟,因而被稱之為最極端的刑罰。死刑只適用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一旦出現冤假錯案不僅侵犯了被錯誤追...
覆核死刑、死緩案件審查報告是最高人民法院覆核死刑案件,高級人民法院覆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時所製作的書面報告。它對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和人民的犯罪分子,從訴訟程式貫徹少殺方針都有重要意義。由六部分組成:一、標題。二、雙方的基本概況。被告人十二項,被害人八項,同“人民法院...
審計方法手段。審計項目後評估除了對傳統審計方法—— 審閱法、觀察法、調查法、訪談法等評估外,應當重點關注內部控制測評、重要性水平確定和審計風險評估, 抽樣審計、分析性覆核和計算機輔助審計等現代審計方法。審計程式履行情況。審計程式評估的重點是考查審計程式執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審計過程中是否存在遺漏程式或者...
(3)覆核機構或者覆核人員提出的覆核意見是否正確。審計機關應建立健全審計報告的覆核制度,設立專門機構或者配備專門人員,對審計報告進行覆核。對在覆核過程中發現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或覆核材料不完整的情況,應提出覆核意見,並做出覆核工作記錄。(4)審計評價意見是否恰當。審計報告中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
第二十四條 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可以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覆核等方法,審查被審計單位銀行開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被審計單位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財務會計核算系統,取得審計證據。 審計人...
2.核實評價:根據分類的結果,對有關審計證據進行覆核,並就其證明力進行分析和評價,確定是否取捨或補充審計證據。3.補充取證:註冊會計師對審計證據評價後可能形成以下幾種結果:①審計證據充分適當;②形成新的有價值的證據;③發現新問題應補充取證。對於補充取證要採用科學的審計程式結合審計目標進行。4.綜合歸納:...
本階段主要工作有:審計期初餘額、比較數據、期後事項和或有事項;考慮持續經營問題和獲取管理層聲明;匯總審計差異,並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覆核審計工作底稿和財務報表;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評價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等。質量控制 審計過程包括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終結等環節。審計過程的...
高 分析性覆核和交易測試 日前審計為主 較小樣本,較少證據 中 分析性覆核和交易測試、餘額測試結合運用 日前審計、資產負債表日審計和日後審計相結合 適中樣本、適量證據 低 餘額測試為主 資產負債表日審計和日後審計為主 較大樣本、較多證據 如果經過實質性測試後,註冊會計師仍認為與某一重要帳戶或交易類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