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證據覆核是指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對其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覆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證據覆核
- 類型:審計學術語
審計證據覆核是指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對其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覆核。
審計證據覆核是指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對其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覆核。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反映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客觀依據,審計工作底稿應當附有其反映的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的證據。審計證據覆核應注意...
審計覆核是指審計機關內部的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依法對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代擬稿以及所附審計報告等材料進行審核,並提出覆核意見的行為。雖然審計覆核在審計執法工作中,起著防範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特殊作用,但由於它屬於審計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機制,因此有關專家學者在這方面的著述...
審計證據複查是審計人員和專職覆核機構對已經收集和運用的審計證據材料進行分析、比較、鑑別的過程。通過對審計證據的複查,鑑別證據材料的真偽,排除與審計項目無關的材料,判明現有證據是否已經達到了充分的程度,做到“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理”。審計人員和審計機關只有通過對審計證據的複查,才能...
三級覆核是指審計機關內部的法制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依法對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建議書,移送處理書以及所附審計報告、底稿等材料進行審核。三級覆核是專職覆核,一般在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前進行。確定三級覆核的重點應立足於審計法制機構的職能和作用。審計法制機構是審計機關專司內部控制和審計法律事務的部門。...
第一條 為了規範審計覆核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審計署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及有關審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審計署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審計署對審計報告以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實行逐級覆核、審定製度。審計署對審計報告以及審計...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表示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結論所必須具備的依據。在審計活動結束時,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其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是否真實、正確,依照一定的審計標準發表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結論。為了保證審計意見和結論的穩妥可靠,審計人員必須獲取足夠的證據。定義 註冊會計師為了得出...
一、覆核審計報告 (一)對象和範圍:覆核經署內各審計司、各派出機構審計的重大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重大審計事項系指:1.國務院領導交辦查處的;2.署領導決定覆核的;3.擬將審計結果上報國務院或準備通報的;4.違紀金額中應繳財政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5.查出部、省級領導負有直接責任,並擬對其給予經濟處罰...
審計機關審計覆核準則是為了規範審計覆核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制定的準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審計覆核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審計覆核,是指審計機關內部的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依法對審計意見書、...
三級覆核是詳細覆核,一般由項目經理在外勤工作階段進行,要求對助理審計人員完成的審計工作底稿逐張覆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並督促其修改和完善。詳細覆核 這一級主要是針對助理人員在工作底稿中的筆誤,對既定的具體審計程式是否已全部執行,審計結論與審計證據是否一致,審計工作底稿之間的勾稽關係是否正確,審計工作...
相關性是指審計證據與審計事項之間有實質性聯繫。充分性是指審計證據足以證明審計事項並形成審計結論。合法性是指審計證據必須符合法定種類,並依照法定程式取得。第五條 審計人員可以通過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覆核等方法,收集審計證據。檢查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和其他書面檔案的審閱...
(四)預期分析性覆核結果的正確程度;(五)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六)實施分析性覆核的審計人員的能力與經驗。第十四條 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不健全,審計人員不能過分依賴或者不能僅僅依賴分析性覆核結果;如果內部控制失效,審計人員不能直接依賴分析性覆核結果。第十五條 當分析性覆核結果顯示有重要異常...
(一)被審計單位的名稱;(二)審計事項;(三)實施審計期間或者截止日期;(四)實施審計過程記錄;(五)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摘要及其依據;(六)索引號及頁次;(七)編制人員的姓名及編制日期;(八)覆核人員的姓名及覆核日期;(九)其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記錄和證據。第五條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在審計...
審計取證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圍繞審計目標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它是整個審計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是形成審計結論的基礎,是審計認定事實,做出定性和處理處罰的依據。基本信息 從某種意義上說,審計工作就是圍繞審計取證來開展的,通過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審計證據,從而得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沒有充分有效的...
註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以實現下列目的:1.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工作底稿是註冊會計師形成審計結論,發表審計意見的直接依據。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有助於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便於在出具審計報告之前,對取得的審計證據和得出的審計結論進行有效覆核和評價。⒉提供證據,證明其按照...
(二)記帳憑證審計 1.審查記帳憑證各要素填寫是否齊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經濟內容摘要;會計科目、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收、付方金額;所附憑證張數;制單、覆核、記帳、會計主管簽章。2.審查記帳憑證填制是否符合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記帳憑證是否用鋼筆填寫;記帳憑證中的...
收集和評估證據 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及經濟現象真實公允性的各種形式的憑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有目的、有計畫地收集、鑑定、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客觀性 客觀性是指不偏不倚,實事求是,這是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
根據這份檔案,1996年12月11日審法發1996342號《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同時廢止。檔案發布 《審計機關審計方案準則》、《審計機關審計證據準則》、《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底稿準則(試行)》、《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審計機關審計覆核準則》審計署令第2號 頒布時間:2000-8-7 發文單位:審計署 《審計...
主要工作包括: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初步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確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進行控制測試;對會計報表項目進行實質性測試;整理、評價執行審計業務中收集到的審計證據;覆核審計工作底稿;形成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報告。概念 審...
第一條 為了規範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內容和範圍,以及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制定本準則。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於註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第三條 本準則所稱審計工作底稿,是指註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畫、實施的審計程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第四條 註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編制審計...
審計流程是指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過程中採取的行動和步驟。廣義的審計流程一般可劃分為三個階段:事前審計、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階段,各階段又包括許多具體內容。狹義的審計流程指審計人員在取得審計證據完成審計目標的過程中,所採用的步驟和方法。流程介紹 1、確定審計的目標 2、了解內部控制制度,並予以描述 3、內部...
審計項目審理工作既屬於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範疇,也屬於審計權力約束範疇,是以審計實施方案為基礎,重點關注審計實施的過程和結果,對審計全過程的跟蹤式覆核、評價、審查和監督工作。(一)審計項目審理工作的主要內容。1.審計實施方案的審理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組根據審計工作方案和審前調查情況制定的、指引整個審計項目開展...
它們有機地組合成為一個完整的審計方法體系。簡介 關於審計方法概念的表達,歸納起來大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狹義的審計方法,即認為審計方法是審計人員為取得充分有效審計證據而採取的一切技術手段;另一種是廣義的審計方法,即認為審計方法不應只是用來收集審計證據的技術,而應將整個審計過程中所運用的各種方式、...
檢查的具體程式要根據質量控制準則和審計具體情況確定。督導人員應當及時覆核的內容,主要包括:(1)總體審計計畫與具體審計計畫;(2)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包括根據控制測試結果對總體審計計畫和具體審計計畫所作的修改;(3)進行實質性測試所取得的審計證據及形成的審計結論;(4)會計報表、審計調整事項和審計報告...
審計組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將被審計單位交回的承諾書作為審計證據編入審計工作底稿。 第二十二條 審計組實施審計時,應當深入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試,以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必要時,可以按照規定及時修改審計方案。 第二十三條 審計組和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時,可以利用經核實確認後的內...
所以,它被認為是一切審計價值的最終體現。評價事項 一、審計評價內容必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審計人員作為經濟監督部門的執行者,在對審計項目實施審計時,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開展查證工作,取得真實、合法的審計證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繩,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不帶任何偏見或成見;審計證據要...
一是審計人員服務意識不強,為查問題而查問題,加上審計證據不充分,引用法規不當。處罰幅度隨意性大。作出的審計決定不能服人,沒有權威。二是不按審計程式辦事。審計報告沒有充分徵求被審單位意見;審計覆核不充分,流於形式;對不能處理處罰的事項下達處理處罰決定,如審計調查中發現問題,直接下達審計決定;延伸...
第二條 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時,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審計機關實施審計項目時,對編制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出具...
如果管理當局拒絕提供有關內部控制的書面聲明,審計師應當將其視為鑑證範圍受到限制,並考慮管理當局提供的其他聲明的可靠性。4、出具內部鑑證報告 審計師應當對審核證據進行覆核和評價,形成審核意見,出具報告。審計內部控制鑑證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範圍段;(5)...
核對法是指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和報表等書面資料之間的有關數據,按照其內在聯繫進行相互對照檢查,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核對法側重審查各種相關資料的一致性,其主要內容有:1)原始憑證上記載的數量、單價、金額及其合計數是否與相關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一致。2)日記賬或明細分類賬的記錄是否與相應的原始憑證或...
實質性測試(substantive testing),也叫實質性程式,是指在符合性測試(也叫控制測試)的基礎上,為取得直接證據而運用檢查、監盤、觀察、訪談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覆核等方法,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財務收支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以得出審計結論的過程。實質性測試是審計實施階段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 實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