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寧津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是縣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
2024年3月18日,《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獲得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批覆時間:2024年3月18日
《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寧津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是縣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
2024年3月18日,《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獲得山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
《寧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寧津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是縣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2024年3月18日,《寧津縣國土空間總...
2024年2月,國務院原則同意《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2024年2月28日,國務院原則同意《河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2024年3月2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18個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2024年...
《寧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2024年4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批覆的規劃。《規劃》是寧德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發展歷史 2024年4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
為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指導全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路建設,以“數位化”“網路化”支撐實現國土空間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型化”,高效服務新發展...
2021年11月26日,南寧市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發布《南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徵詢意見。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到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將達到1190萬;城鎮人口1000萬、城鎮化水平84%...
2024年2月27日,《遂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檔案全文 遂寧市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廳:你們關於審批《遂寧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遂寧市國土空間...
你們關於報請批准《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湖南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寧夏組織編制的。發展歷程 2021年11月15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寧夏組織開展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編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徵求意見稿,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4...
2022年,《唐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公示。規劃全文 建立國士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我市組織編制完成《唐山市國士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詳情請點擊參考資料...
《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批覆。批覆內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你區《關於審批〈贛江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靖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劃,於2023年9月6日發布。規劃發布 2023年9月6日,《靖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發布。內容解讀 《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2022年1月,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聯合印發《山東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內容解讀 《規劃》部署了黃河...
《規劃》明確,規劃範圍為全省國土空間,總面積15.67萬平方公里。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規劃期2021-2035年,其中近期目標是2021-2025年,中遠期目標是20262035年。《規劃》有以下幾方面特點:一是根據我省的地形地理和自然資源稟賦特點,...
2023年3月,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新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面向社會公示,公開徵集意見建議。規劃背景 建立“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國家和河南省要求,新鄉...
規劃統籌引領發展作用明顯增強。全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初步建立,《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初步形成。高標準編制完成“兩江四岸”治理提升、“四山”保護提升、西部(重慶)科學城、廣陽島、“三峽庫心·長江盆景”以及...
《壽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壽光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壽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修訂信息 2024年3月18日...
《新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新余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劃,於2023年發布。規劃發布 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新余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內容解讀 《規劃》是新余市空間發展的指南、...
《滕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規劃,於2024年2月2日發布。規劃發布 2024年2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滕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內容 此次公布的《...
《慶雲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慶雲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慶雲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修訂信息 2024年3月18...
《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安徽省宿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宿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宿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
《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2023年國務院批覆的規劃。發展歷程 2023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批覆稱,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湖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
到203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耕地保有量不低於175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42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於1.2萬平方千米。批覆發布 批覆全文 國務院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79號...
規劃期限為 2021—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遠景展望至 2050年。參考連結 內容解讀 2023年12月,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山東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根據《規劃》,“一圈”即濟南都市圈,強化核心帶動作用,打造黃河...
2023年4月19日,洛陽市召開《洛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專家評審會,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聽取並審議《規劃》。2023年11月22日,洛陽市市長徐衣顯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了《洛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編制...
《泰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泰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批覆 江蘇省政府關於泰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蘇政復〔2023〕19號) 泰州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國土空間規劃,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河南實際,河南省組織編制了《河南省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2022年12月,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徵求意見時間為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結束...
《巨野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巨野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2024年3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巨野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原則同意《巨野縣國土空間...
建立健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發文時間 2023年12月18日《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
國務院關於《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國函〔2023〕69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關於報請批准〈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7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