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性否認綜合徵

家族否認綜合徵1968年最先由木村敏記載。其病因不明。臨床表現三大主征即:①對自己來歷的懷疑。可表現:"非血統妄想"、自認為出身名門,另有"戶籍妄想"、"雙親否認妄想"、"愛人否認妄想"等;②雙重定向妄想,可有"自身變換症"及"雙重自身症"③被鐘情的意念與欲望;包括"鐘情妄想"及"易性癖"和"自戀症"。診斷應根據上述三大主症。對各種妄想可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用抗精神病藥後,可使臨床症狀得到一定的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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