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城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處理辦法》是宣恩縣實施的地方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恩縣城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處理辦法
- 施行地區:宣恩縣
《宣恩縣城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處理辦法》是宣恩縣實施的地方管理辦法。
《宣恩縣城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處理辦法》是宣恩縣實施的地方管理辦法。檔案發布 第一條 為加強縣城市規劃區內用地和規劃建設管理,遏制各類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以下簡稱“兩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一)發現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處理的;(二)在規劃管理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第八條 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土地和城鄉規劃管理,及時、有效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確保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
城鄉規劃法對違法建設行為規範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行為。城市治理違法建設主要對象是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三證,擅自新建、改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貴州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之違法建設。現書面通知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停止施工,等候處理。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七日內作出處罰決定。特此通知。年 月 日 (接書時間: ...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規範我縣土地市場秩序,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面遏制各類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9月30日,在城市規劃區內集中開展依法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專項整治...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城規劃區內,2002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非法占地和違法建築行為。此前發生的非法占地和違法建築行為,按當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違法用地,是指行為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下列違法行為:...
(七)制定的近期建設規劃,不按規定上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的;(八)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以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的;(九)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違反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的;(十)...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城鄉規劃、土地資源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認真貫徹落實《江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查處違法建設的意見》精神,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堅決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全面遏制違法占地違法建設...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處理因查處違法建設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等問題;(六)對轄區和管理範圍內單位和居(村)民進行規劃、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績效考核目標。第九條 城市...
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違法行為人屬於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的,由監察機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嚴肅追究責任,其他公職人員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黔西南州舉報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
為嚴肅查處縣城規劃區內非法占地和違法建築行為,規範縣城建設用地和城市規劃管理,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城市...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縣城舊城區(即北以安家溝、九曲河為界,南以瓦子坪、王家坡為界,東以戴家溝、張家堡、新橋沿線為界,西以洗腳溪、燕灣為界)內的違法建設違法用地提出如下處理辦法:...
《荊門市中心城區違法建設處理暫行辦法》已經2012年1月19日市八屆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 萬勇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強化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管理,保障控違查違工作順利...
市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全市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主城區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負責重大複雜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牽頭負責市區危房改造批後監管和查處工作;負責制定內部工作程式及責任追究辦法,對措施不得力、履職不...
關於印發《陽新縣城市規劃區違法建設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陽政辦發〔2014〕91號,陽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於2014年12月10日。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規劃區土地管理和城鄉建設規劃秩序,遏制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依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違法建築是指市中心城區內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建(構)築物,包括城市違法建築和城鄉違法建築。城市違法建築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已征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築,城鄉違法建築是指城市規劃區內未徵集體土地上的違法...
第五條 縣清理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兩違"辦)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的"兩違"行為處理;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日常監管。鄉鎮(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承擔有關城鄉規劃監督管理工作,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有效防控和查處違法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