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農村五保戶的供養工作,切實保障五保戶的生活,根據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的原則,結合安徽省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農村五保戶供養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4年11月3日
- 實施時間:2984年11月3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民政廳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戶的供養工作,切實保障五保戶的生活,根據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的原則,結合安徽省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戶的供養工作,切實保障五保戶的生活,根據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的原則,結合安徽省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檔案來源安徽省農...
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農村五保對象基本生活權益為目標,繼續完善五保供養制度,進一步提升農村五保供養水平,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我區農村五保戶做到應保盡保。完善制度 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 (一)保障範圍。具有我區農村戶口的老年人、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
1、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3、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4、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開展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註:《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農村...
第一條 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健全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五保供養,是指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村民,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五保供養是農村的集體福利事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提供五保供養所需的經費和實物,...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安徽省關於違反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的處罰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5.12.06 實施時間 1995.12.06 為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安徽省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實...
五保特困戶,根據1994年國務院公布施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五保供養的主要內容是“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孤兒保教)”所需經費和實物,從村提留或者鄉統籌費中列支。《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明確提出:“農業合作社對於社內缺 乏勞動力、生活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獨的社員,應當統一籌劃...
(一)村組幹部固定報酬和誤工補貼。補貼人數和標準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有關配套檔案的通知》(皖辦發〔2000〕11號)要求執行。(二)農村五保戶供養。供養對象和標準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安徽省農村特殊保障對象保障經費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意見》(皖辦發...
五、各鄉鎮要按照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河南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鄉村和五保對象都要簽訂《五保供養協定》,明確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要建立幹部定期走訪和包戶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鄉村敬老院為依託的基層五保服務網路。同時,各鄉鎮要多渠道解決好五保供養對象的醫療、住房、喪葬等...
河南省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暫行規定 (1985年12月23日)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的規定,為保障五保戶的生活,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對五保戶實行供養,是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組成部分...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在吃、穿、住、醫、葬方面依法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行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鄉村實施、社會參與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領導,組織民政、發展和改革、財政...
雲南省農村五保供養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切實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五保對象)的正常生活,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村民,在吃...
6. 該條規定的人員在享受新農保待遇後,其符合新農保參保條件的子女中有一人在當年度9月30日前未按時續保繳費的,從當年度10月1日起停發其新農保待遇,待其子女補繳費的次月起後再重新發放,對其停發期的新農保待遇不予補發。7. 符合農村五保戶條件但未享受五保戶待遇的人員,可以按該條規定直接享受新農保待遇,...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 五保對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對侵害五保對象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制止、檢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1996年11月1日起施行。1988年4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浙江省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該《條例》分總則、供養對象和內容、供養形式、供養服務機構、供養保障和監督管理、社會參與、法律責任、附則8章48條,自2015年12月 1 日起施行。1996年1月24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修改的《湖北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予以廢止。簡述 《湖北省農村...
第二條 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本辦法,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農村居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五保供養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供保障。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其他有關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暫行規定 (桂政發〔1989〕61號1989年4月27日)為切實做好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保障五保戶的生活,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一條凡戶籍在我區農村,喪失勞動能力、無依靠、無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殘疾人和...
第十三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五)辦理喪葬事宜。本市對接受義務教育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按照有關規定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對接受高中...
(六)按照五保供養協定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或不按協定條款扶養五保對象的。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套用中的問題由省民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3月16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暫行規定》即行廢止。修改的決定 (...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1984年8月7日發布的《廣東省農村五保戶工作暫行規定》(粵府〔1984〕151號)同時廢止。檔案廢止 2022年7月29日,《廣東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規定》發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
山西省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試行辦法 (1985年6月3日晉政發〔1985〕54號)內容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農村現行的五保供養辦法,保障五保戶的生活,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根據《憲法》策四十五條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是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也是每個村民應盡的義務。對因...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農村五保供養,是指對符合《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村民,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領導,將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一條 為了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國家和本辦法規定,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第三條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一...
《山西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在2010.11.08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規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促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
為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河北省農村五保供養實施辦法》。該《辦法》於2000年6月12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2號公布;根據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號修訂。《辦法》共22條,自公布之日...
渭南市農村五保供養實施辦法 一、為了規範和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高五保供養水平,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和《陝西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12號)以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遵循以下原則:(一) 保障正常生活的原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