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全省排污權租賃行為,維護租賃各方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關於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四部門印發《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四部門
《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全省排污權租賃行為,維護租賃各方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關於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四部門印發《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全省排污權租賃行為,維護租賃各方合法權益,根據《安徽省關於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等四部門印發《安徽省排污權租賃...
安徽省關於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現就深化我省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資源有價和“誰污染、誰治理”“誰減排...
制定湖泊管理與保護地方性法規,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強化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推進城市備用水源地建設,加強水功能區、入河排污口和地下水監測,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監測預警機制。(十七)建立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和節約制度。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健全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獎勵制。修訂《安徽省節約能源條例》。
34.推動建立和完善法規規章制度。推進制定、頒布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修訂或出台地方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等,使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5.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建立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精神,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努力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
大氣污染防治立法,關係全局、關係長遠、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關係安徽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守法成本遠遠高於違法成本,行政管理主體執法不夠有力等問題,條例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實行最嚴格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實行從嚴從重原則,用法律責任“倒逼”企業轉型升級、達標排放。公告 安徽省人民...
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化解過剩產能,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完善企業退出機制。深入實施《質量品牌升級工程》,推動“安徽品牌”向“中國品牌”、“世界品牌”升級。積極發展品牌經濟,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開展質量標桿和領先企業示範行動,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技術和方法,鼓勵引導企業積極...
《安徽省“十四五”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是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依據國家《“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銜接《安徽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特編制的規劃。由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2年2月28日印發實施...
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示範區建設和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相關具體辦法。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淺釋 《安徽省促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1年8月1日實施,這是我省為加快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而出台的一部充分體現...
《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省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辦法》《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管理細則》《安徽省深化公共...
(2013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 (2012年12月27日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3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2019年8月29日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
落實稅費優惠,改善信貸服務,嚴禁不合法收費,使安徽成為民間資本的熱土、民營經濟的樂園。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統籌兼顧,細化配套方案,穩步實施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推進發電權交易及跨省輸送電管理。落實好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推進...
4.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定價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其中縣域範圍內的定價項目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具體工作由本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承擔。5.食鹽零售價格暫按現行辦法管理,待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同步放開。6.成品油、民辦學校的價格和收費暫按現行有關規定管理,待法律、法規修改後或國家改革方案出台後...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
關於批准《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的決議 (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公告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
嚴格控制燃煤項目。全市範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增非電行業耗煤項目,確因產業發展和民生需要新上耗煤項目的,從嚴落實《安徽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消費置換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辦法》,實行煤炭減量替代,並且排污強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新建耗煤設施按照高熱值煤配置設備,所用煤炭熱值不低於5500千卡。
同時,加強資源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增強其生態補償功能。進一步完善水、土地、礦產、森林、環境等各種資源稅費的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加大各項資源稅費使用中用於生態補償的比重,並向欠發達地區、重要生態功能區、水系源頭地區和自然保護區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全社會支持生態環境建設的投資融資體制。 建立健全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