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廠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管理暫行規定》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2年04月22日發布,1982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廠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管理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日期:1982-04-22
- 生效日期:1982-07-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廠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管理暫行規定》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2年04月22日發布,1982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安徽省廠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管理暫行規定》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2年04月22日發布,1982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發布單位】812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2-04-22【生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259號 《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已經2015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 王學軍 2015年3月10日 辦法 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第一條 ...
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 (2006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暫行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
管理規定 安徽省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範建設程式,嚴格建設標準,有效防範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9...
市直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工作。第六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安徽省生產經營單位分類分級實施標準》(以下簡稱《分類分級標準》),規定分類類別及相應的監管部門,建立和規範...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73號)省長 回良玉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 安徽省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安徽省工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 (1982年4月22日皖政〔1982〕74號)第一條總則 一、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工作領導和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於迅速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指示精神,制訂本規定。二、安全生產是...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每年預算中安排相應的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用於公共設施、資源枯竭的礦山、特困企業以及破產企業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治。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是2001年8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 皖政〔2001〕65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煤礦安全供用電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是安徽省施行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煤礦安全供用電監督管理,規範煤礦供用電工作,保障煤礦供用電安全,根據《安全生產...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二)項目申請報告;(三)礦產資源管理、規劃選址、項目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安全生產預評價等方面的批覆檔案;(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自收到核准申請之日起二十...
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及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追究安全生產事故的行政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
施工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項目實施安全生產和設備安全管理。第十六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項目...
2010年10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0〕8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嚴格企業安全管理、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強化安全監管措施、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2011年10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1〕93號印發《關於切實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該《決定》分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突出預防為主,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執法...
6.依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類企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人員。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的,必須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00以下的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2%的...
2008年9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8〕69號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該《規定》共35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8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皖政〔2001〕65號)予以...
第二十三條 礦山企業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並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礦山事故調查,對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和礦山企業違反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皖政〔2010〕89號,以下簡稱《意見》)等檔案精神,結合...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