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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夯實網路基礎
(一)統籌基站布局。
結合各基礎電信企業和廣電企業5G基站建設需求,科學編制5G基站站址規劃。將5G基站站址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5G基站站址、機房及管線、電力等配套設施納入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各市、縣政府制訂國土空間、城鄉建設、交通設施、產業園區等規劃時,要同步落實5G網路站址、機房、電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間,並明確規劃、建設與管理要求,幫助解決基站建設選址難、協調難的問題。(省通信管理局、省鐵塔公司,各市、縣人民政府,各基礎電信企業、廣電企業負責)
依法依規推動住宅區、商務辦公樓宇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單位開放。積極推動學校、機場、公路、鐵路、橋樑、隧道、港口、鐵路車站、公路客運站、公路服務區、市政綠化區、展覽館、公共地下空間等公共場所和區域向5G網路設施免費開放。在推動市政路燈桿、公安監控桿、城管監控桿、電力塔等公共設施免費開放的基礎上,推廣套用集智慧照明、視頻監控、交通管理、環境監測、5G通信等功能於一體的多功能智慧型桿。各有關單位要免除沒有政策依據的收費,減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在資源占用、施工管理、設備維護等方面的費用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免費開放所屬非涉密樓宇及公共區域,為5G網路設施部署提供便利。組織編制全省5G基站建設“一張圖”,推進5G基站鐵塔、室內分布系統等通信設施共建共享,促進信息基礎設施資源社會化共享和集約化利用。(各市、縣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礎電信企業、省鐵塔公司負責)
(二)加強網路保障。
落實國家有關政策,推動5G基站用電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省電力公司簡化申請流程和報裝資料,在用電申請、電力增容和直供電改造上為5G 網路建設提供最大便利。組織推進具備條件的5G基站轉供電改直供電工程。(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負責)
落實《安徽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辦法》,對因征地拆遷、城鄉建設等造成的信息基礎設施遷移或損毀,嚴格按照本地標準予以補償。嚴厲打擊盜竊、破壞信息基礎設施以及阻礙依法進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等行為,切實保障5G網路設施設備安全。落實國家相關規定,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式,及時為已完成干擾協調的5G基站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加強對頻率資源的管理,規範公用干擾器使用,加大頻率干擾查處力度,確保5G網路可靠運行。(各市、縣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建立健全5G項目審批或備案流程綠色通道,由市級統籌,試行打包規劃、批量審批。加快推進5G基站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做好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相關投訴的協調處理,指導企業做好現場電磁環境測試。強化網路與信息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完善網間互聯互通監管措施,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各市、縣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二、培育產業生態
(三)鼓勵技術創新。
加大對5G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畫等科技計畫項目單位,根據項目契約實施進展績效,省按項目上一年度實際國撥經費3%-5%比例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可達6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額最高可達400萬元。(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企業加大對5G相關產品的研發力度,對關鍵設備購置額在3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按其關鍵設備購置額的10%予以補助,最高300萬元。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軟體企業圍繞雲VR/AR、車聯網、智慧型製造、智慧能源、無線醫療、無線家庭娛樂、聯網無人機、社交網路、個人AI輔助、智慧城市等場景套用,開發5G套用軟體、控制系統、服務平台軟體等,並根據用戶總量、市場規模、技術創新水平等,優選一批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鼓勵軟體企業聚焦5G需求,面向5G不同垂直行業的套用場景,研發適應該領域的軟硬一體終端產品;按照產品首年度銷售收入規模、技術創新水平等,每年優選一批產品,按照產品研發投資總額的20%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5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鼓勵5G配套產業發展,對在5G相關細分領域形成全國“單項冠軍”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企業生產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產品、網路產品等5G核心設備,優先認定為“安徽工業精品”,並優先納入我省“精品安徽”宣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5G重大創新產品套用,對符合規定的首購產品、訂購產品,支持需求單位通過政府採購方式進行採購。(省相關部門、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負責)
對符合條件的5G相關產品,給予裝備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相關政策支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四)支持服務平台創建。
支持相關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設5G創新中心、產業研究院、開放實驗室和通信實驗外場等基地。對基地關鍵研發、生產設備按設備投資額的5%進行補助,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搭建5G核心器件技術開發平台、中試驗證平台、產品分析測試平台;鼓勵有條件的基地和園區聯合優勢企業、科研院所、基礎電信企業等,瞄準國內一流水平建設5G產品認證、套用測試、網路性能監測、產業監測分析等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對上述平台按照關鍵軟硬體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
整合社會各方資源,組建各類5G套用聯盟等,搭建5G產業交流合作平台,在標準制定、技術研發、試點套用等方面開展合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加快產業生態構建。
支持引資引智,鼓勵各市引進建設5G產業鏈,在土地、用房、研發啟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對實際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的5G產業鏈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由所在地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鼓勵5G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發展核心設備器件、晶片、模組及終端以及5G套用產品及解決方案,對5G相關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盈利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獎勵100萬、200萬、500萬元;對上年營業收入5000萬到1億元年增幅超過30%的5G骨幹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獎補;對上年營業收入300萬—5000萬元,年增幅超過50%的5G中小微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獎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壯大5G基礎材料及元器件企業發展,支持省內半導體企業布局砷化鎵、氮化鎵、碳化矽等5G基礎套用化合物半導體材料及器件生產線。對新建或在建關鍵設備購置額在200萬元及以上的,按設備購置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推動省級(含)以上產業園區加快實現5G信號高質量覆蓋。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行業龍頭企業建設5G產業園。對於5G產業規模1億元以上、年增長30%以上的園區,根據其規模、增速、投資強度及經濟貢獻等因素由園區所在地政府給予相應獎補。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或龍頭企業建設5G類孵化培育平台,依據入駐企業、創業團隊、孵化畢業企業、融資等情況,對基於5G的國家級、省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三、促進行業套用
(六)推進產業升級。
建設5G套用示範園區。優先保障園區規劃和年度用地指標,以及交通、能源、通信、標準廠房、人才公寓等基礎配套。(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重點5G產業套用。支持“5G+工業網際網路”“5G+智慧型製造”“5G+車聯網”“5G+能源網際網路”等重點產業套用,培植5G套用重點支撐產業鏈,對在上述領域獲得國家級試點示範、優秀產品、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財政廳負責)
大力發展超高清視頻產業。每年優選一批超高清視頻顯示器件、終端產品、內容供給、傳輸網路、套用推廣項目,按其關鍵設備購置額的10%予以補助,最高300萬元。對進入國家超高清視頻套用示範的項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加快提升超高清視頻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對上一年度生產的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超高清視頻創新產品,按年銷售收入的10%給予獎補,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廣電局、安徽廣播電視台、安徽廣電傳媒產業集團負責)
鼓勵實施技術改造。鼓勵企業積極套用5G技術發展新型生產模式,培育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製造強省工業強基設備補助和技術改造項目貸款貼息支持範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七)推廣5G全域化套用。
加速“5G+”步伐,做大做強5G需求側。積極推廣5G在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養老、智慧旅遊、數字園區、智慧機場、智慧安防、智慧電網、智慧社區、智慧農業等典型場景的示範套用,並逐步向經濟社會各領域延伸。省各相關部門負責推進基於5G網路的信息服務在本行業的廣泛套用。以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名義,每年推出一批“5G套用之星”項目,加強宣傳推廣。(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民航安徽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等負責)
加強制度創新。爭取國家授權支持,在低空空域開放、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物聯設備頻率使用等研發、套用環節先行先試,研究制定“5G+”套用相關管理規定,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監管,打造有利於技術創新和產品套用的外部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民航安徽監管局等按職能分別負責)
四、最佳化發展環境
(八)強化智力支撐。
將5G人才列入全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目錄,暢通與國內外頂尖人才對接渠道,加快引進一批“高、精、尖”5G技術人才和科研團隊來我省創新創業。每年優選一批在5G相關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和產業化且經濟效益顯著的創新創業團隊,每個團隊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鼓勵骨幹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培養5G人才,建設人才實訓基地,提高套用型人才培養水平。統籌高校發展資金支持我省高等院校開設5G相關專業,擇優開展重點專業建設,搭建相關研究實驗室。(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採用兼職、短期聘用、定期服務等方式,吸引國內外優秀5G人才,鼓勵各地積極制定5G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對獲風險投資的人才創業企業,政策性擔保公司給予積極支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擔保集團負責)
(九)強化財稅金融支持。
加大資金支持。統籌製造強省、“三重一創”、科技創新等政策資金,對5G發展項目按規定給予支持。充分發揮各級財政資金和政府投資平台的引導、帶動和放大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參與5G技術創新、產業化、套用示範、創新載體和產業園區建設。鼓勵5G企業積極申報中國聲谷、數字經濟、積體電路、機器人、科技型初創企業等現有政策資金。(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落實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最佳化5G企業信貸審批流程,擴大信用貸款規模。積極發揮省級股權投資基金體系作用,鼓勵各類創投基金投向5G創新創業項目和企業,支持5G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發行債券。(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十)統籌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全省5G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發揮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作用,研究協調解決5G發展跨區域、跨領域和跨部門的重大問題。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作為協調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有關單位具體負責5G發展規劃實施和政策落實等工作。(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
加強宣傳交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平台、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加強對公眾普遍關注的5G相關知識和新套用的科普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5G發展的良好氛圍。(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
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規範政策享受申報程式,加強審核評估,強化省、市和部門會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頭重複享受政策。加快資金撥付,加強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聯動,推進政策落地。
本政策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印發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支持5G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支持5G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