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的意見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文: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委、省政府實施“全民創業行動”的決策部署,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政府同意,就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省每年培育100名省級農民創業帶頭人,力爭到“十一五”末,全省每村農民創業帶頭人達到3名以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的意見
  • 文號:皖政辦〔2006〕45號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的意見
皖政辦〔2006〕4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農民創業帶頭人是農村最具潛力的創業資源,是帶領廣大農民創業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幹力量,也是農村致富帶頭人的繼續和發展。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全民創業行動”的決策部署,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通過引導扶持,將一批具有創業創新精神的種養大戶、農村能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組織者、農業科技企業領辦人、勞務中介者,培育成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法人或企業法人,力爭將1/3的省級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有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農民企業家,充分發揮他們在推進一鄉一品一業或多鄉一品一業,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生產以及現代流通、勞務經濟發展、農民創業致富中的帶動作用,在農村形成強大的創業發展洪流。
“十一五”期間,省每年培育100名省級農民創業帶頭人,各市、縣、鄉(鎮)也要培育一定數量的農民創業帶頭人。力爭到“十一五”末,全省每村農民創業帶頭人達到3名以上。
二、扶持重點
樹立扶持農民創業帶頭人就是開發農村人才資源、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理念,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發展生產、致富農民、繁榮農村的排頭兵。
(一)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農業新技術的推廣傳授人,促進農業生產由主要依靠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轉變。實行科技人員聯繫農民創業帶頭人制度。優先對農民創業帶頭人進行農業科技培訓,推廣新品種,傳授新技術,套用新材料,並通過他們向廣大農民傳授推廣科技知識和實踐經驗。
(二)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新型農業生產方式試驗示範人,促進農業生產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鼓勵和扶持農民創業帶頭人建設或參與建設農業科技示範園(場)、畜牧規範化飼養小區、農業標準化和農業項目實施示範區,指導他們用現代農業理念和手段經營農業,為周邊農民樹立樣板,充分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三)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勞務輸出中介機構的創辦人,促進農民由單純依靠農業增收向依靠多種途徑致富轉變。指導農民創業帶頭人開展勞務輸出中介服務,幫助他們加強與勞務輸出地的聯繫,運用網路等多種方式,獲取勞務信息,洽談輸出業務,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有序轉移;指導他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勞務經濟發展。
(四)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領辦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由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市場手段轉變。通過講座培訓、學習交流、參觀考察、業務指導等方式,幫助農民創業帶頭人領辦行業協會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促其不斷鞏固提高,發展壯大,擴大覆蓋面,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專業化生產水平。推進訂單農業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優勢產業、特色產品和塊狀經濟加快發展。
(五)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企業業主,促進由少數人創業向全民創業轉變。從政策、信貸、技術、管理等多方面,扶持農民創業帶頭人創辦獨資企業、合作企業或股份制企業,指導幫助帶動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企業成為產業化龍頭企業,促進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和農民增收。
(六)將農民創業帶頭人培育成為黨員和基層組織的中堅力量,促進基層組織班子向民主推薦轉變。與省“雙培雙帶”工程相結合,將符合黨員條件的農民創業帶頭人吸收加入黨組織;對一些農民信得過、組織能力強的農民創業帶頭人,通過民主程式、民主選舉,選拔到村兩委班子,更好地發揮他們在農村基層組織中的領導作用和帶頭作用。
三、扶持方式
堅持鼓勵、引導、服務為主,加大扶持力度。各地實施“全民創業行動”的各項優惠政策,均適用於農民創業帶頭人。同時,要結合“三農”實際,採取得力措施和適當方式,落實各項惠農政策,加大項目、資金支持。
(一)政策扶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各項惠農政策,凡對民營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實施的扶持政策,均適用於農民創業帶頭人;凡國家對農業的各種補貼包括種糧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補貼、養殖業良種補貼、種畜禽免費防疫以及綠色通道、用電價格、稅收等優惠政策,要優先落實到農民創業帶頭人。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效能建設,對有關行政許可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清理,能取消或下放的堅決取消下放,暫時不能取消下放的要簡化手續,減少程式,促進農業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項目、農村企業發展。按照“依法、自願、有償、規範”的原則,積極引導廣大農民推進土地合理流轉,促進土地資源更多地向農民創業帶頭人集中。
(二)資金扶持。各級政府要適當調整財政資金投向,加大對農民創業帶頭人在業務技能培訓、項目貼息、稅費減免等方面的支持,充分發揮其“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對農民創業帶頭人業績突出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以獎代補。各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加大對農民創業帶頭人的授信及貸款支持,促進他們創業發展。
(三)項目扶持。實施新農村建設、生態家園建設、陽光工程、科技入戶、小麥高產攻關、稻米產業提升、畜牧漁業富民工程、農機富民工程、江淮分水嶺治理、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糧食豐產科技示範工程、農村科技信息化工程、星火科技富民工程等項目,要優先扶持農民創業帶頭人,為他們提供平台和載體,更好地帶動農民致富。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服務。各地、各部門要增進“兩情”,轉變“兩風”,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對農民創業帶頭人的科技、培訓、信息等服務,幫助他們提高綜合素質,增長知識才幹,增強業務技能。要將農民創業帶頭人信息渠道納入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體系,完善信息網服務功能,提供市場、科技、政策等方面信息和交流合作平台,幫助他們運用現代手段加速發展。要通過多種途徑向農民創業帶頭人傳授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鼓勵他們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農村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加大宣傳。各地要把農民創業帶頭人作為農村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農民創業致富的領頭雁,加大宣傳和推介力度。要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通過報告會、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民創業帶頭人拼搏進取、艱難創業、奉獻社會的先進事跡,著力推廣他們學科學用科學、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科技進步、加強經營管理的做法和經驗,營造全民創業、爭當創業帶頭人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從提高整體國民素質、構建和諧社會和推進全民創業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扶持農民創業帶頭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措施,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切實抓緊抓好。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改進工作作風,創新方式方法,提高服務水平,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效。要制定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工作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各級領導聯繫農民創業帶頭人制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要把扶持、培育農民創業帶頭人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的考核內容,表彰先進,樹立典型,不斷推進農民創業,切實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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