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2年8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54號印發《關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重大意義、明確目標任務、強化措施保障、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2〕54號
  • 成文時期:2012年8月2日
意見,附屬檔案,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12〕5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國辦發〔2012〕1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結合實際,現就我省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的重大意義
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是緩解和消除貧困的重要內容,是扶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01年實施第一個10年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計畫以來,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10年底,我省農村貧困殘疾人從70萬人減少到30萬人(按原統計口徑),40多萬有勞動能力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得到扶持,25.3萬殘疾人獲得不同期限的勞動技能培訓,4.5萬多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改造,32萬多名低保內的重度殘疾人每月享受政府的生活特別救助。
隨著國家貧困線標準調整,貧困殘疾人數大幅增加,按新標準統計,全省現有農村貧困殘疾人140萬人,由於殘疾影響、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技能、機會不均等、扶貧資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殘疾人仍是貧困人口中貧困程度最重、扶持難度最大、返貧率最高、所占比例較大的特困群體,是農村扶貧工作的重點人群。幫助貧困殘疾人穩定解決溫飽、縮小與當地社會主流群體的生活差距,仍是政府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需要各地、各有關部門長期不懈地努力。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全民共同富裕,促進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深入貫徹實施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堅持把做好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採取堅強有力的針對性措施,加強工作推進力度,加大扶貧開發投入,努力使殘疾人儘快脫貧、早日致富。
二、明確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2015年,農村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參與社會、自身發展狀況顯著改善;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務能力明顯提高。
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殘疾人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醫療、基本養老、教育、住房和康復服務。農村殘疾人家庭收入達到或接近當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務覆蓋農村殘疾人並不斷提高水平,殘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嚴,發展有基礎。
(二)重點任務。
——到2015年,扶持6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增加收入,生活狀況顯著改善。到2020年,農村貧困殘疾人普遍得到有針對性的扶持,發展能力顯著提高。(責任單位: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農委、省殘聯等,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到2015年,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全面覆蓋農村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應保盡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按規定參加。到2020年,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和福利水平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專項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省殘聯等)
——到2015年,廣泛開展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和康復救助,有需求的貧困殘疾人普遍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到2020年,有康復需求的農村殘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復服務。殘疾預防知識得到普及,有效控制殘疾發生和發展。(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人口計生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省殘聯等)
——到2015年,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順利完成學業。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殘疾人職業教育,殘疾人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學生普遍得到資助。減少農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到2020年,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狀況達到當地平均受教育水平。基本消除農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等)
——到2015年,為5萬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到2020年,有勞動能力和願望的農村殘疾人普遍得到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增加生產經營和就業收入,家庭自我發展能力明顯提高。(責任單位:省殘聯、省農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扶貧辦等)
——到2015年,通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農村殘疾人家庭危房基本得到改造。到2020年,農村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明顯改善,實現居住安全。(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等)
——到2015年,試點開展國家和省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村殘疾人托養工作;有條件的地方,機構托養、社區日間照料、居家服務同步發展,初步建立農村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框架。到2020年,農村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托養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等)
——到2015年,農村殘疾人公共文化和體育事業得到發展。到2020年,農村殘疾人普遍享有無障礙基本公共文化和體育服務。(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殘聯等)
三、強化措施保障
(一)加強貧困殘疾人調查監測基礎工作。開展農村貧困殘疾人調查,結合殘疾人基本信息調查工作,準確掌握農村貧困殘疾人數量和生活狀況,實施動態監測,為制定政策措施、促進扶貧開發工作有效開展,提供基本依據。(責任單位:省殘聯、省扶貧辦、省調查總隊、省統計局、省財政廳、省農委等)
(二)保障殘疾人充分享有社會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落實國家各項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務措施和扶貧開發政策,促進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將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對符合條件的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生活特別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落實重度殘疾人參加新農保政府補助政策,對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新農合參保費用給予優惠,逐步提高新農合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適當擴大報銷範圍。將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列入當地扶貧開發重點人群,優先落實政府實施的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等扶貧開發和強農、惠農各項政策措施,保障貧困殘疾人平等、充分享有黨和政府的公共扶貧開發資源。(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殘聯等)
(三)實施殘疾人安居工程。各地組織開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農民進城落戶、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等,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幫助其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繼續實施國家彩票公益金“陽光安居工程”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項目。實施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程,為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等)
(四)實行殘疾人特別扶助。完善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特別救助政策。父母雙方均患精神性殘疾或二級以上重度殘疾的兒童,比照孤兒保障政策予以幫扶。制定和落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做好精神殘疾和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在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充分維護和照顧貧困殘疾人利益。貧困殘疾人家庭改水、改廚、改廁、改圈、有線電視施工工程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政策,鼓勵縣級人民政府針對殘疾特困家庭實際情況再增加補助金額或予以免費。各類公共服務資源要優先向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傾斜。(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廣電局、省殘聯等)
(五)加大殘疾人扶貧開發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殘疾人扶貧開發的資金投入,安排一定數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開展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支持殘疾人扶貧基地建設。扶貧、農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科技等部門扶貧開發、惠農強農的到戶資金,要優先安排給貧困殘疾人家庭。健全殘疾人信貸擔保體系,簡化貸款程式,提高貸款資金的到戶率和扶貧效率,加大對貧困殘疾人中能人大戶及扶貧基地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村資金互助組織為貧困殘疾人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加強康復扶貧貼息貸款落實和項目管理,充分發揮康復扶貧貸款作用。大力實施萬人就業脫貧扶持工程。對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家庭成員從事投資小、見效快的維修、商貿、手工藝加工、家庭服務等創業脫貧項目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銀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扶貧辦、省農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等)
(六)開展殘疾人技能培訓和能人培養。“雨露計畫”“陽光工程”“春風行動”等面向“三農”的培訓項目,要優先培訓殘疾人。開辦專門面向殘疾人的培訓班,開設適合殘疾人創業脫貧的特色課程,確保每個貧困殘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勞動力掌握1至2門實用增收技術。殘疾人及其撫養人參加技能培訓的,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縣鄉政府、基層組織、相關培訓機構要優先幫助訓後殘疾人選擇和確定生產發展項目,提供就業創業服務。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能力提升工程、創業興業工程及技能開發工程,優先選拔和培養積極性高、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每個行政村培養不少於1名,全省不少於1萬名。(責任單位:省農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總工會、省婦聯、團省委、省殘聯等)
(七)扶持殘疾人發展生產和就業脫貧。鞏固和推廣“公司+農戶”“小額信貸到戶到人”等行之有效的扶貧模式,推行“整村趕平均”“一戶一策滾動發展”“農機合作社”等殘疾人扶貧典型做法。根據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具體情況,針對所從事生產勞動項目的特點,因人因業制定扶持方案,開展定向扶助,組織勞動力助耕幫扶,幫助落實生產資金,主動提供生產資料、技術指導、市場信息、產品銷售、經營管理等服務。發揮龍頭企業和產業項目、扶貧基地、專業合作組織、能人大戶等輻射帶動作用,在農村經濟發展較好和農業產業化程度較高的地區,組織殘疾人發展庭院經濟、設施農業和家庭手工藝生產,通過產業帶動,幫扶貧困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特點的農村公益性就業崗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及其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農家店等應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幫助殘疾人個人或組織起來開店;聘請殘疾人擔任農家書屋管理員、村殘疾人工作助理員;幫助農村殘疾人到鄉村企業就業、進城務工、轉移就業。(責任單位:省農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新聞出版局、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等)
(八)發展殘疾人扶貧載體。實施“陽光助殘扶貧基地建設”項目,建設300個由省授牌的管理規範、輻射帶動力強、培訓效果好、能夠穩定增加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貧示範基地,形成由省、市、縣三級分別授牌的規模不等、功能互補、協調聯動的扶貧基地網路。支持1000個地方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生產經營組織,輻射帶動貧困殘疾人家庭就地就近發展農業經濟和其他生產經營項目。實施1萬個示範性“陽光大棚”等設施農業助殘項目,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有效提高貧困殘疾人家庭收入。(責任單位:省農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殘聯等)
(九)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扶貧開發。建立健全社會力量扶貧協調運行的長效機制,加強殘疾人扶貧志願者隊伍建設,搭建助殘網路,制定助殘評估考核辦法。動員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等以及領導幹部、黨團員與貧困殘疾人家庭結對“幫、包、帶、扶”,扶助貧困殘疾人脫貧。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實施農村基層組織助殘扶貧工程,幫扶貧困殘疾人發展生產、增加收入、改善生活。鼓勵引導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志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充分發揮軍隊和武警部隊在參與農村助殘扶貧行動中的優勢和積極作用。婦聯組織開展面向殘疾婦女的各類培訓,為殘疾婦女提供創業資金、項目扶持,關注殘疾婦女的身體健康,為殘疾婦女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有關部門實施的定點扶貧項目優先安排農村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從業。通過慈善捐贈、社會募集、各界幫助等,多渠道籌措殘疾人扶貧資金。縣、鄉(鎮)、村(社區)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點)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工作納入其中。(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軍區政治部、省工商聯、省國資委、省商務廳、省扶貧辦、省殘聯等)
(十)組織面向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專業扶貧。加強農村殘疾人教育、康復、文化體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採取多種措施,保障農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學前康復教育和義務教育,結合職業教育,開展殘疾人文化知識學習和掃盲工作。依託鄉鎮、村基層公共衛生機構開展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優先為貧困殘疾人提供知識普及、醫療康復、功能訓練、輔具適配等個性化康復服務,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開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堅持政府投入為主,鼓勵通過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托養服務資金,逐步提高托養服務的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幫助貧困殘疾人家庭減輕護理照料勞動力負擔。鼓勵和支持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等農村社會福利機構開展重度殘疾人托養服務。加強殘疾人扶貧宣傳工作,鼓勵和引導殘疾人積極參加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康復身心,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適應能力和生產勞動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加大投入,引導組織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健康意識,使健身活動逐步融入農村殘疾人的日常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網路的工作職能,為農村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殘聯等)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切實強化各項任務落實。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扶貧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政府扶貧規劃和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按照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工作到村、扶貧到戶、受益到人的要求,建立各項工作協調機制,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切實加強領導,分解指標、量化考核,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殘工委成員單位要帶頭履行職責,精心組織,大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完成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各項任務。
有關部門要將農村貧困殘疾人扶貧作為本單位、本部門的重點任務,主動對接,強化措施,紮實推進,屬於制度建設的,要抓緊研究,提出方案;屬於項目實施的,要儘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和進度安排;屬於原則性要求的,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推進有關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要積極落實殘疾人扶貧和救助政策,改善貧困殘疾人的基本生活狀況。民政等部門要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殘疾人落實好最低生活保障;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大病救助和參合參保補貼等政策,實現應保盡保、應助盡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落實新農保和各項就業促進相關政策,使殘疾人老有所養,通過就業實現脫貧。財政部門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加大投入,將支農惠農政策優先落實到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優先解決貧困殘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難。統計部門要對農村殘疾人扶貧監測給予指導與幫助。商務部門要動員“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及其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農家店等優先安置適宜的貧困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就業,優先扶持貧困殘疾人家庭創業加盟。文化出版部門要積極選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農家書屋”管理工作。人民銀行要指導鼓勵各商業銀行開展農村殘疾人扶貧信貸,創新產品、優惠利率,提供無障礙服務,優先為從事種植、養殖和手工藝加工的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及殘疾人家庭提供信貸支持。
(二)積極發揮殘聯組織作用。各級殘聯作為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發揮自身作用,參與殘疾人扶貧規劃制定、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單位扶貧資金和物資分配以及扶貧項目組織實施,以任務促建設,以建設保任務,促進基層殘疾人扶貧服務社建設。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對本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牽頭單位要將牽頭負責工作的落實情況(沒有牽頭負責的,相關責任單位將各自工作的落實情況),每年11月底前一併報送省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縣級殘疾人就業扶貧服務機構要將各項政策措施及服務向農村延伸和覆蓋,依託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農村金融機構、貧困村互助社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勞動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等服務。
(三)加強殘疾人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制定完善殘疾人扶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加大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審計監管,防止和杜絕擠占、挪用、貪污扶貧資金等現象,確保資金安全。
(四)大力開展殘疾人扶貧開發宣傳。統籌協調各種新聞媒體進一步加大殘疾人扶貧開發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扶殘助困的先進事跡和殘疾人自強脫貧的優秀典型。組織開展殘疾人扶貧開發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活動,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殘疾人扶貧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統計監測績效評估。統計、扶貧、農調、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將農村殘疾人扶貧列入政府扶貧統計、監測和檢查範圍,完善統計報表制度和各種扶貧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制定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指標體系及評估標準,對殘疾人貧困人口和殘疾人扶貧規劃執行情況實行年度動態監測。對本意見的實施進行全面考核與績效評估。
附屬檔案:安徽省(2011—2020年)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執行評估指標體系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8月2日

附屬檔案

安徽省(2011—2020年)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工作執行評估指標體系
監 測 指 標
單位
2015年
目標值
2020年
目標值
1.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純收入

6900
9600
2.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合比例
%
96
98
3.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保比例
%
85
95
4.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比例
%
30
80
5.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比例
%
50
90
6.農村殘疾人接受託養服務人數
萬人
(次)
3
6
7.農村貧困殘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貧開發人數
萬人
60
140
8.康復扶貧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落實率
%
100
100
9.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人數
萬人
5
10
10.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數

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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