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融

宇文融

宇文融(?-730年),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唐朝宰相,侍中宇文節之孫。

宇文融明辨有吏乾。開元初任監察御史。時土地兼併嚴重,人口流失,稅收受到影響。他建議檢括逃亡戶口和籍外占田,充使搜括戶口,並自任勸農使,率勸農判官20餘人出使各地,清出客戶80餘萬和大量土地。進御史中丞,出為魏州刺史。請復九河舊道,開稻田以利人,回易陸運。入為鴻臚卿,兼戶部侍郎,開元十七年(729),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善於薦舉人才,在相期間,薦宋璟右丞相裴耀卿為戶部侍郎、許景先工部侍郎,甚允朝廷之望。在相位僅百日即罷貶為汝州刺史,又流嚴州,卒於途中。

基本介紹

  • 本名:宇文融
  • 所處時代:唐朝
  • 民族族群:鮮卑後裔
  • 出生地:京兆萬年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730年
  • 主要成就:制定檢括之法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宇文融,京兆萬年人,明辨有吏乾。開元初,拜監察御史,充使搜括戶口,奏置勸農判官十人,分行天下,頗擾人不便。進御史中丞,出為魏州刺史。請復九河舊道,開稻田以利人,回易陸運。入為鴻臚卿,兼戶部侍郎,轉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薦宋璟為右丞相,裴耀卿、許景先為侍郎,甚允朝廷之望。未幾罷相,坐事貶嚴州卒宇文融出身於官僚家庭,其祖父在貞觀時期任過尚書右丞,其父後來任過萊州長史。開元初,他擔任富平縣(今陝西富平縣)主簿京兆尹乾源曜賞識他“明辯有吏乾”,推薦他入京任監察御史
農民流亡問題,到開元時期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問題之一。廣大農民被沉重的賦役所逼,逃離原籍,有的淪為“浮人”(流民),有的成為地主的佃戶,全國的戶籍大大減少,嚴重影響了唐朝廷的財稅收入。宇文融在政治上比較精明,他看到了這一社會積弊,也悉知玄宗皇帝正為此所困憂,於是,他便在開元九年(721)正月二十八日上書唐玄宗,建議檢括逃戶,增加租賦收入。這個提議正中玄宗下懷,玄宗便命他制定檢括之法。12天之後,宇文融擬定的括戶方針及具體辦法被頒行天下。他任推勾使,依據簿籍檢括逃戶,短期內收到效果,得玄宗賞識,將他從正八品上的監察御史擢為從六品上的兵部員外郎。
從開元十一年八月起,括戶、括田及賦役改革結合進行。宇文融被任命為“勾當租庸地稅使”,或稱“括地使”。玄宗召宇文融到延英殿,和他討論了實施的具體措施。次年六月,頒發《置勸農使詔》,申明對編戶後的流民免徵正稅,授權宇文融巡行州縣可以便宜從事。他順應廣大流民的呼聲,提出六年起科(即對新附籍客戶免徵六年賦調,輕稅入官,一年少收一千文雜徭錢),奏玄宗批准執行。當他宣布這項政策時,“老幼欣躍,惟令是從”,受到廣大農民的擁護。
宇文融自己精明能幹,且善於知人善任。他前後任用29名勸農判官,多是幹練人才,使括戶括田、客戶附籍和賦役改革在短時期內取得顯著成效,使編戶增加80萬戶到百萬戶,為全國戶數1/10,使稅收增加了1/10,農業生產得到發展,取得了“流戶大來”和“王田載理”的雙重效果。玄宗把宇文融擢為正四品下的戶部侍郎(註:新、舊唐書均為御史中丞),賦予他獨立行事的權力,可以直接向州縣發號施令。史籍記載,當時“事無巨細,先上勸農使,而後上台省,台省須其意,乃行下”。(註:《新唐書·宇文融傳》)當時規定,農忙季節各州縣要免去一切勞役,讓農民專力收穫農作物;對於逃亡又重新回歸原籍的流民,地方官府要派員去安撫,給他們提供從事生產的條件等等。這對推動農業生產起到積極的作用。
宇文融得玄宗寵信,但中書令張說素惡他的為人,又恐其權重,因有意壓抑他。宇文融的奏議,多被張說反駁。於是宇文融聯合御史大夫崔隱甫在開元十四年(726)劾奏張說“引術士王慶則夜祠禱解,其親吏市權招賄”等罪狀,玄宗罷張說知政事,命有司審訊。審無結果,張說獲釋。次年二月,三人彼此攻擊,朝廷不安。玄宗知宇文融並非真正履行職責,而是鬧朋黨之爭,便令張說致仕,崔隱甫離任歸家,宇文融出任魏州(治所在今河北大名縣北)刺史。這年八月,黃河在魏州決口(黃河故道),造成洪災,玄宗詔授宇文融為河北道宣撫使,充河南北溝渠堤堰決九河使,負責賑災及漕運事務。他上表請用《禹貢》九河舊道,開稻田以利人,並回易陸運本錢,官收其利。
開元十六年(728),調入朝擔任鴻臚卿,兼戶部侍郎。次年六月,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當了宰相。他很有抱負,又善於選拔人才,推薦宋璟右丞相裴耀卿任戶部侍郎,許景先工部侍郎,均被認為是知人善任。但他仍常引故舊賓客晨夕歡飲,結納朋黨;又性急多言,處事不慎,排斥不同意見,樹立的對立面較多。在相位99天,就被牽涉到殿中侍御史李宙劾信安王李禕的案件中去,遭罷相,貶為汝州刺史
宇文融被貶之後,朝廷財政困難,玄宗又思宇文融之功,責怪宰相裴光庭說:“卿等皆言融之惡,朕既貶之矣,今國用不足,將若之何?卿等何以佐朕?”(註:《資治通鑑》213卷開元十七年十月條)裴光庭恐玄宗再召回宇文融,便指使御史劾宇文融的兒子貪贓受賄,致玄宗將宇文融再貶平樂縣(今廣西平樂縣)尉。開元十八年(730),司農少卿蔣岑舉劾奏宇文融在汴州時貪污官錢巨萬,再被流配崖州(在今海南省三亞)。他連遭打擊,身患重病,死於去崖州途中。追贈台州刺史

個人作品

全唐詩》收錄有宇文融的詩作一首:《奉和聖制左丞相說右丞相璟太子少傅乾曜同日上官命宴東堂賜詩》。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五·列傳第五十五》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四·列傳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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